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公告
创始人
2026-06-10 02:48:11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39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昂转债”转股数量累计

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6月8日,累计已有2,324,136,000元“立昂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69,187,853股,占“立昂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6月8日,“立昂转债”尚未转股金额为1,065,86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1.44%。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获核准发行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9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39,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2年11月14日至2028年11月13日。

(二)可转债挂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2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立昂转债”,债券代码“111010”。

(三)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转股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和《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立昂转债” 转股期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8年11月13日。“立昂转债”初始转股价为45.38元/股,目前转股价为33.59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立昂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3年5月18日至2028年11月13日,“立昂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股份数累计已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现将可转债转股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6年6月8日,累计已有2,324,136,000元“立昂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69,187,853股,占“立昂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2%。

截至2026年6月8日,“立昂转债”尚未转股金额为1,065,86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1.44%。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本次变动前数据以2026年3月31日股本结构为基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立昂微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四、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如下:

注:公司控股股东王敏文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其合计持股比例由25.97%被动稀释至23.55%。

五、其他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咨询电话:0571-86597238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 月 10 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立昂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

● 赎回价格:100.8877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6月18日

● 最后交易日:2026年6月12日

截至2026年6月9日收市后,距离6月12日(“立昂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3个交易日,6月12日为“立昂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6年6月17日

截至2026年6月9日收市后,距离6月17日(“立昂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6个交易日,6月17日为“立昂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立昂转债将自2026年6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33.59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8877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立昂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立昂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立昂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立昂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立昂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立昂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满足“立昂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6月1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立昂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8877元/张,赎回价格计算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1月13日)票面利率为1.5%;

计息天数:自2025年11月14日至本次赎回日2026年6月18日共216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50%×216/365=0.8877元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8877=100.8877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立昂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立昂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立昂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6月18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立昂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6年6月9日收市后,距离6月12日(“立昂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3个交易日,6月12日为“立昂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6月17日(“立昂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6个交易日,6月17日为“立昂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6年6月18日起,本公司的“立昂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877元(税前),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7102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877元(税前)。

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因此,对于持有“立昂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即每张可转债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8877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6年6月9日收市后,距离2026年6月12日(“立昂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3个交易日,6月12日为“立昂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6年6月17日(“立昂转债”停止转股日)仅剩6个交易日,6月17日为“立昂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立昂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立昂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立昂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8877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立昂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立昂转债”二级市场价格(6月8日收盘价为218.981元/张)与赎回价格(100.8877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立昂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1)86597238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6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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