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乔欣)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通报执法检查方案,听取省政府、省检察院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部署启动执法检查工作,并开展执法检查专题培训。
检查组指出,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理论赋能、统筹协同推进,坚持从严从实、求真务实,确保“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贯彻。要紧扣“一法一条例”核心条款,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全面摸清实施成效、深入查找短板不足、精准提出整改建议,依法有序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发挥人大监督职能。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配合、全力支持,让法律法规真正落地生根,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筑牢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青海。
据了解,检查组将于6月至7月赴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检查本地区贯彻实施情况。同步开展以“统筹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31届江河源环保世纪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