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飞鹏
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业务开办机构自今年6月起,要为在本机构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养老金投资者,提供购买储蓄国债的相关服务。根据这一通知要求,进入6月以来,多家获准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已经在手机银行APP等渠道上线养老国债入口,预计将在6月储蓄国债发行时正式开售。这标志着,储蓄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投资者在个人养老金账户中投资储蓄国债即将成为现实。
从2022年11月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以来的情况看,产品数量和类型较少是导致“开户热、缴费冷”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2024年12月,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的同时,也明确了要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种类,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由此开始,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范围就在逐步探索中,最终储蓄国债(电子式)顺利纳入。
与已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相比,储蓄国债的优势较为明显。一是储蓄国债的安全性高,其背后是国家信用,是信用等级最高、风险最低的金融资产;二是储蓄国债的收益确定性高,其票面利率在发行时就已经锁定,投资者持有到期可以获得确定的利息收入;三是储蓄国债的投资门槛低、操作简便,其起购金额通常为100元,购买渠道覆盖已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等机构网点及线上渠道;四是储蓄国债与个人养老金投资期限匹配度高,其通常以中长期为主,与个人养老金的长期投资特点高度匹配。
不仅如此,与个人投资者投资储蓄国债相比,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储蓄国债仍然有明显的优势。虽然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投资储蓄国债,国债的背后都是国家信用,信用等级最高,投资储蓄国债的利息收入都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但是,考虑到个人养老金缴存投资具有税收递延优惠政策,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储蓄国债的税收优惠更明显。同时,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一般要等到个人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支取,这有助于激励个人投资者开展长期投资,具体到储蓄国债投资上,可以更好地引导激励投资者将储蓄国债持有到期,降低因为提前兑取而损失利息收入。
储蓄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着多重重要意义。对个人而言,储蓄国债提供了零信用风险加上稳定票息的个人养老金投资选项,尤其契合保守型投资群体和临近退休人群的保本刚需,丰富了个人养老金投资选择。对个人养老金制度而言,储蓄国债的纳入丰富了产品体系,有助于提升制度的吸引力并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好发展。对国债市场与宏观经济而言,个人养老金作为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储蓄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可以优化国债的投资者结构,加上储蓄国债期限一般较长,可以为实体经济注入更多的耐心资本,形成居民养老投资与国民经济良性循环的格局,更有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面对储蓄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带来的新机遇,在个人养老金投资中可以将储蓄国债作为重要的底仓,锁定无风险收益,同时配置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产品。在各类产品的具体配置比例上,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如风险偏好、年龄阶段、投资收益预期等合理确定。尤其是风险偏好较低以及临近退休年龄的个人养老金投资者,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资储蓄国债,从而更好地获得安全稳定的收益。
在个人养老金投资储蓄国债落地的初期,可能面临投资者对储蓄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及其特点等了解不够;投资者在线上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专用国债账户时对系统操作不熟悉;以及考虑到近年来国债投资热,有可能出现热门期限国债快速售完,可供投资者投资购买的额度不足的情况。对此,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明白储蓄国债在个人养老金投资组合中的作用;同时,探索简化开户流程,并积极为个人养老金投资者开户做好答疑指导;再者,在向国债承销团成员分配养老金投资者销售专属额度的同时,考虑建立储蓄国债投资额度的预约机制,优先保障临近退休等人群的配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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