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6年第3期)
近期,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7批次、不合格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和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
(一)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蔡飞苹摊位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玉环市三和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木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玉环金虹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卓玉芬摊位销售的土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玉环李雪英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番薯,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浙江省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蔡灵珑摊位销售的白萝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浙江省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销售的番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玉环乐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线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玉环市冠康食品店销售的长豇豆,氧乐果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玉环市巨波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分局(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具体信息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