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37,简称"新宙邦")6月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签订《电解液合作协议》,约定在2026年至2028年期间就电解液物料进行购销合作。根据协议,宁德时代预计三年累计采购量达30万吨,这将对新宙邦未来三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协议核心内容与采购规模
公告显示,本次合作协议自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根据协议约定,宁德时代对电解液的预计采购量及波动范围如下:
| 时间 | 甲方预计电解液采购量 | 波动 |
|---|---|---|
| 2026 年 | 5.0 万吨 | ±10% |
| 2027 年 | 10.0 万吨 | ± 12% |
| 2028 年 | 15.0 万吨 | ± 15% |
双方约定将按照上述量纲提前筹划并配置相应资源,按月度计划开展复盘与跟进。若上月未完成既定计划,双方应在次月予以修正调整;年度实际量纲与约定量纲偏差未超过波动限值,不视为违约;若超出波动限值,双方一致同意在次年补齐此部分量纲。具体采购量将视宁德时代业务情况变动确定,以实际订单为准。
协议同时明确了违约责任条款,若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条款构成实质性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2500万元违约金。
交易对手方与合作背景
作为全球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毓群,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经营范围包括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公告指出,宁德时代经营情况良好、资金充足、资信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新宙邦与宁德时代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公告披露"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但基于商业机密保护,未披露具体交易金额等细节。本次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深化双方在电解液领域的合作关系。
对公司的影响与风险提示
新宙邦表示,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至2028年度三个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同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链地位、市场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特别强调,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产生依赖。
在风险提示方面,公告指出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技术标准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或其他书面文件为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需求波动、技术路线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履行、无法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
其他相关说明
公告同时披露了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进展情况,其中2023年11月6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签订《定点协议》及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签订《电解液供应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
在股东持股变动方面,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实施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艾平、吴成英等7人分别获得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88万股至2.1952万股不等。除此之外,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其他变动情况。
新宙邦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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