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9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8,6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即202,726,053股)的0.73%。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4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6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4年6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8月26日实施完成。
(七)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成。
(八)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九)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9日实施完成。
(十)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第二个限售期为2025年6月3日一2026年6月2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4年6月3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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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98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有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其个人本次计划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后续将对该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8,640股,约占截至公司总股本(即202,726,053股)的0.7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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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后续将回购注销的3,360股。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9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478,640股。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26年6月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会议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周崇龙先生、黄正荣女士、倪贞贞女士、丁蓓蓓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