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闻)
据介绍,《办法》主要修订了“扩大业务范围”“取消限制条件”“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衔接一致”等内容。
今天(5月26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修订并印发了《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自今天(5月26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对申请条件、办理范围、贷款额度等多方面进行了优化。其中,允许转为组合贷款、放宽时限要求等多项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受惠面,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
据介绍,《办法》主要修订了“扩大业务范围”“取消限制条件”“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衔接一致”等内容。
其中,符合条件的商业贷款可转为组合贷款,修订后在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借款人既可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转为组合贷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时限要求放宽,开户并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限要求从满“60个月”减少为“36个月”;允许非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的商业贷款申请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次修订,申请对象由本市缴存人扩展至粤港澳大湾区或广州都市圈城市的缴存人,即在深圳市、珠海市等城市缴存,广州购房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商转公。原办法规定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修订后,提高至80%。(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