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开的卡
居然蹦出一笔25年前的房贷???
反复确认时间线
卡是2018年才办的
房贷是2001年开始还的……
这波“穿越”操作
属实把当事人给整不会了
2026年4月28日,河北沧州肃宁的刘先生登录工商银行手机客户端,无意间点开“我的贷款”页面,在“已结清”栏目里看到一行令人生疑的记录——签订于2001年7月20日的“个人一手住房购置贷款”,金额9万元。
刘先生称,2001年自己仅19周岁,从未在工商银行办理过任何购房贷款,也从未收到过这笔钱。最蹊跷的是,这张卡是2018年才开户的。
8年前开的银行卡
意外发现一笔25年前的房贷
“我根本没有办过这笔贷款。”44岁的刘先生向记者回忆,2001年他在县城一家饭店打工,每月工资现金结算,父母都是农民,弟弟还未成年。家中唯一的不动产,是村里一处2008年翻建的老屋。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证实刘先生名下仅有一处农村老家住房,并无任何商品房。
更让刘先生感到蹊跷的是,他在工商银行开立的储蓄卡是2018年启用的,但这笔贷款却在自己开户17年前就存在了。而且,贷款所关联的放款账户和还款账户,也是他完全陌生的账户。
刘先生拍下的银行系统查询页面
银行:相关资料已销毁
暂时查不出来
5月19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肃宁支行办公区,银行工作人员向记者及刘先生表示,由于该笔贷款已于2002年结清,相关纸质贷款资料已销毁,“还款账户也是销户状态,我们(肃宁支行)暂时查不出来,但是可以向上级银行申请查询。”
刘先生向银行调取的贷款档案显示,贷款余额为零,曾于2002年1月出现逾期收回,次月即提前还款结清。从放款到还清,前后不过半年多。
第二天,记者和刘先生前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分局工作人员答复称,将督促工商银行核实处理此事。
最新:银行承诺删除记录
并向当事人道歉
刘先生透露,他曾前往肃宁县公安局报案,试图查清这笔贷款是否涉及冒名操作。警方给出的答复是:已超出刑事追诉时效,不予立案。
律师表示,即便原始签字凭证已不存在,当事人仍有多种举证途径:申请法院调取放款和还款账户的户主信息;调取当事人同一时期在其他机构留存的签名样本,申请笔迹鉴定。此外,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若无法举证证明贷款合同真实有效,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民事主体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若刘先生确实“被贷款”,银行APP中长期保留一笔与事实不符的信贷记录,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要求银行予以删除。
5月22日,刘先生向记者反馈,工商银行肃宁支行当天向他表示:正在和上级银行进行沟通,承诺同意从系统中删除该笔贷款信息,并就此事给刘先生造成的困扰公开道歉。
记者查询:此事非个例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有不少事发于2002年至2013年间的冒名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案例,涉及多家金融机构。不少案件中,司法鉴定均确认贷款合同签字及指印非原告本人,银行被判令消除征信记录并道歉。
例如,2021年的一份终审判决书显示,河北邢台的武某某名下被冒名办理了一笔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合同系与工商银行邢台钢北支行签订。武某某本人对此毫不知情,直到2016年贷款买房时才发现名下存在逾期记录,导致无法获得贷款。经司法鉴定确认,贷款合同上的签字及指印均非武某某本人。法院终审判令银行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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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逸清、李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