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教育部网站发布
《关于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拟认定275所学校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福建11所学校入选
一起来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7号)有关要求,在各省级教育部门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275所学校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7686
电子邮箱:fzb@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
政策法规司
2026年5月20日
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拟认定名单
(福建省)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
莆田第二中学
三明市第九中学
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
福建省福州屏东中学
厦门大学
闽江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