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胡建 记者陆明)今年以来,江苏省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已累计立案查处网络餐饮领域各类违法案件49起。近日,该局发布3起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治效果,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
案例一:盐城扶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为无证入网餐饮经营提供便利条件案
2025年11月,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某外卖平台内6家入网餐饮店铺公示资质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符,涉嫌违法违规经营。
经查实,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盐城扶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在明知涉案6家餐饮摊贩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不具备网络餐饮经营资质的前提下,主动实施资质造假、违规代办入网,为无证摊贩违规办理网络餐饮平台入驻手续,帮助违规上线经营,严重扰乱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埋下食品安全隐患。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026年4月3日,该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没款共计71562.65元的行政处罚。目前,6家违规店铺已全部完成平台下架处置。
案例二:“可可同学”私房蛋糕房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6年3月18日,建湖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群众通过网络餐饮食安“随手拍”举报的线索,对外卖平台店铺“可可同学”私房蛋糕房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裱花间查见开封烘焙装饰糖果1袋、开封艾贝儿牌烘焙装饰糖果2瓶、代可可脂巧克力装饰品2盒,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出保质期限。
经查实,该蛋糕房使用上述过期原料加工制作包括“寿翁桃韵双寿福棂合顺祝寿蛋糕”“处女座蛋糕”及“小黄人蛋糕”在内的多款在售蛋糕。该店铺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加工并线上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2026年5月12日,建湖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店作出没收全部过期食品原料及违法所得28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其间,该局还依规为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发放奖励300元。
案例三:“大众小吃”餐厅在外卖平台对菜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
2026年3月12日,建湖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大众小吃”餐厅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后厨冷冻冰箱内,查获1袋已开封的“六和美食川香骨肉新享连”食材,其外包装配料表标注主料为鸡肉、水、鸡软骨等。同时,核查该餐厅外卖店铺发现,上架的“骨肉相连(油炸打包)”菜品详情页虚假标注主料为猪肉。
经查实,该餐厅使用鸡肉类骨肉相连食材制作菜品,却在外卖平台宣称菜品主料为猪肉,对菜品品质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2026年5月11日,建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餐厅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经事后核查,该餐厅已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