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26〕444号
各投资者教育专项工作合作单位:
为更好发挥行业合力,鼓励原创投资者教育产品生产,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质效,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针对投资者教育专项工作合作单位,以投资者教育相关内容为主题,开展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征集活动紧密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和“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战略部署,展现期货市场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和做法,宣传期货市场的功能作用和规则制度,弘扬“合规、诚信、专业、稳健、担当”的行业文化,促进投资者金融素养提升,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助力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与生态。
二、征集要求
(一)参与对象
郑商所投资者教育专项工作合作单位
(二)征集主题
本次短视频征集活动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规则制度解读、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内容。
1.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做法和案例;
2.期货市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如“保险+期货”县域项目服务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
3.期货品种对外开放过程中价格影响力提升、发挥功能作用的典型案例;
4.郑商所上市品种期现货知识、规则制度解读,如郑商所特定品种规则制度解读;
5.投资者保护宣传与解读,如远离非法证券期货平台、鉴别和防范非法互联网金融营销、维护投资者权利的方式和渠道、交易者适当性制度解读等。
投稿机构可以围绕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主题内容进行短视频创作。
(三)作品形式
1.形式:短视频(每条时长2-4分钟)
2.要求:贴近投资者需求,主题清晰、内容新颖、易于传播。各参与单位可根据各自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采用实景拍摄或动画制作等多种形式,亦可利用郑商所实体投教基地、相关投教场所等进行取景拍摄。每家郑商所投教合作单位可报两条自2025年8月1日以来制作完成的短视频。
(四)投稿渠道及时间
1.投稿渠道:郑商所投资者教育项目在线管理系统
2.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3.投稿单位所展示内容不涉及商业、个人隐私,不得侵权。所有投稿内容一经提交,视为自动同意并授权作品交由郑商所保管,并可将作品用于研究、出版、发行及宣传推广等用途。
(五)成果推广
符合投资者教育宣传推广要求的作品将在郑商所自媒体、衍生品学苑、郑商所实体投教基地、参与单位自媒体及网站等平台投放展播,提升投教宣传合力。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专项工作管理办法》执行,请各合作单位持续关注相关工作群。
三、申报及审核安排
合作单位通过“郑商所投资者教育项目在线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递交投稿作品。郑商所对投稿作品质量进行审核,投稿作品符合投资者教育宣传推广要求的,郑商所将给予一定费用支持。支持费用信息通过郑商所投资者教育项目在线管理系统反馈,合作单位收到信息后,应当及时开具抬头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内容为“市场服务费”的合规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票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婷婷 孙飒飒
联系电话:
0371-65610607
0371-65610392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