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西安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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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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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持有陕西和祥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借款公司”)67%的股权,拟开发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的大寨路项目(下称“项目”)。借款公司为大寨路项目城改投资主体,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向西安海明宇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借人”)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公司可根据项目情况分笔偿还本金。公司2026年5月12日与出借人签订了借款及担保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借款与担保合同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每笔债务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公司与出借人签订质押合同,以持有的借款公司67%股权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期限截至借款公司已全额偿还借款与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时。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该授权在有效期内。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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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项目经营需要,借款公司向出借人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12个月,借款公司可根据项目情况分笔偿还本金。公司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范围为借款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手续费、债务人返还款项的义务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款与担保合同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每笔债务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公司与出借人签订质押合同,以持有的借款公司67%股权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与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手续费、债务人返还款项的义务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质押担保期限截至借款公司已全额偿还借款与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借款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障项目良好运作,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借款公司在经营、财务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80.47亿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9.5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28.3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52.10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