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保利中创孵化器3号楼212室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瑞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陈义华出席会议;高管萧志仁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0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确认董事长林瑞荣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确认董事江胜宗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议案名称:确认董事刘焕章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议案名称:确认董事方业纬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议案名称:确认董事蔡瑞珍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议案名称:确认董事林仁宗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议案名称:确认独立董事何志儒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8议案名称:确认独立董事黄颖聪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议案名称:确认独立董事杨胜刚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议案名称:确认独立董事何贤波(离任)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益群律师、高瑶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8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林仁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林仁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职工代表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林仁宗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仁宗先生,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中原大学化工系毕业,自1998年起先后担任公司技术部高专、处长、副理、经理、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仁宗先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职工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向公司董事及有关人员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董事对豁免董事会召开通知期限均无异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瑞荣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林瑞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运鞭、王有柱、蔡瑞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李运鞭担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运鞭、杨胜刚、方业纬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李运鞭担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胜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林仁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萧志仁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陈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续聘陈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江胜宗先生,男,1967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东海大学化工系毕业,自2000年起先后担任公司生产部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仁宗先生,男,1963年2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中原大学化工系毕业,自1998年起先后担任公司技术部高专、处长、副理、经理、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萧志仁先生,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美国德州大学企业管理硕士,获得国际会计师(英国AIA国际会计师协会资格)、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SIFM)资格,2004年8月至2014年10月于宏仁企业集团财务部先后担任组长、副经理、经理职务,2014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义华先生,男,1980年2月出生,中国籍,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起先后担任宏仁企业集团行政中心法务、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0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财务负责人萧志仁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流通股305,300股(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萧志仁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76,000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萧志仁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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