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正值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区南山公园,参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现场,干警们摒弃生硬法条宣讲、单向灌输的传统普法模式,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借贷担保等群众日常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采用接地气、“拉家常”式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厘清法律关系、讲解矛盾化解方式、明晰合法维权路径,把法律知识深入浅出、精准传递给基层群众。
新林区法院将持续推进民法典宣传月各项活动,常态化开展“法律七进”,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普法实效性,用法治力量守护林区生态,优化旅游营商环境,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于淼)
上一篇:创建文化品牌赋能行政审判
下一篇:永远的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