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伏联播)
近期,辽宁密集落地储能重磅政策,从容量补偿机制征求意见稿,到“十五五”第一批3.2GW储能项目遴选启动,再到4月28日《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印发,一套“规模扩张+市场赋能+规范管控”的组合拳全面落地,为新型储能规模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扫清障碍,吹响辽宁储能产业加速发展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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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此次政策要点摘录如下:
一、规划引领:2027年冲刺500万千瓦,多技术多场景全面开花
《通知》明确规模化发展硬目标: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500万千瓦以上,带动直接投资200亿元,为产业发展划定清晰时间表与路线图。
- 重点布局大型独立储能:优先在新能源富集区、电力负荷中心布局≥10万千瓦独立储能电站,筑牢电网调节与安全稳定根基。
- 存量储能“身份转换”通道:具备法人资格、独立计量控制条件的新能源配建存量储能,可自愿转为独立储能参与市场,提升设备利用率(绿电直连配套储能除外)。
- 技术路线“百花齐放”:力推锂电、液流电池、压缩空气、飞轮等技术规模化,支持熔盐、氢储能试点示范;优先发展构网型调峰储能,长时储能按容量贡献获补偿,夯实系统安全支撑能力 。
- 应用场景全面拓宽:支持“新能源+储能”“煤电+储能”联合运行;盘活退役电厂、负荷中心资源建储能;布局电网末端微电网、分布式储能保供;鼓励用户、零碳园区配储能降成本,探索“AI+储能”创新应用,全方位释放储能价值。
二、市场破局:容量补偿+交易松绑+辅助服务,构建多元收益体系
辽宁持续完善市场机制,打破储能收益瓶颈,让独立储能“能赚钱、赚稳钱”。
- 容量补偿机制正式落地:纳入省级清单的独立储能,商运次月起享可靠容量补偿,费用按发电侧标准与可靠容量核定。充电时按单一电量制用户缴线损与系统费,放电时退减输配电费,成本机制清晰合理。
- 电能量市场“双模式”自主选:独立储能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不受中长期合约缺额约束。可“报量报价”竞价,也可“报量不报价”自调度,优先出清,灵活匹配市场行情。
- 辅助服务收益全面打通:调频市场按报价、性能、容量排序中标,保障合理收益;有偿无功调节、黑启动等服务全面开放,拓宽盈利渠道。
三、规范管控:清单化管理+严准入+强落地,严防“跑马圈地”
《通知》以刚性制度筑牢发展底线,确保储能项目“建得成、投得好、用得上”。
- 分批建设,严控变更:按“规划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分批下达规模;项目建设期及并网2年内,严禁变更投资主体或股东持股比例,锁定项目落地确定性。
- 清单动态管理,“能上能下”:独立储能实行清单化管理,仅清单内达标项目享容量补偿。新增项目需报月度建设计划,未达标将被移出清单,重新遴选仍无法实施则收回建设规模,坚决杜绝“圈而不建”。
- 并网提速,权责清晰:电网企业优化流程、限时办结并网;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时序不匹配时,可由项目业主先行投资,电网企业按规定回购,破解并网堵点。
- 科学调用,强化监督:市场出清结果与调度指令双轨调用,年均等效充放电次数、利用小时数不低于全国均值;项目接入信息平台,全流程监测建设进度与运行状态,保障效能充分发挥。
四、政策闭环:从遴选到落地,辽宁储能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从年初容量补偿征求意见稿,到4月“十五五”首批3.2GW项目遴选(单项目≥10万千瓦,优先调峰构网型),再到本次《通知》的正式落地,辽宁已形成“目标明确+机制完善+监管到位”的全链条政策体系。
当前辽宁储能产业基础扎实:已建成多座座储能场站,培育出大连融科、沈鼓集团、沈阳微控等一批本土龙头企业,覆盖液流、压缩空气、飞轮等多技术路线 。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辽宁有望成为东北储能产业高地,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核心支撑。
结语
辽宁储能政策三连发,既是响应国家新型储能发展战略的务实举措,也是推动能源转型、保障电力安全的必然选择。2027年500万千瓦目标的背后,是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崛起机遇,更是能源结构优化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随着容量补偿机制落地、市场交易持续活跃、示范项目加速建成,辽宁新型储能将迈入规模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的黄金期,为辽宁全面振兴注入强劲绿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