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鹤城发布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
先进典型公示(三)
为进一步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弘扬行业文明新风,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广大驾驶员遵章守纪、规范经营、文明服务、乐于助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出租汽车运营环境。经梳理遴选,现将一批表现突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先进典型予以公示,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希望以此次公示为契机,激励更多出租汽车驾驶员以先进为榜样,坚守服务初心、践行文明规范,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与职业素养,共同推动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文明有序、群众满意的出行环境贡献力量。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5月9日
▌本文来源: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编辑 | 孙瑶 美编 | 张珠颖
责编 | 张昌禹 审核 | 戚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