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9日讯(记者 鄢秀钦)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将阳光招生从义务教育阶段拓展至中小学全学段。紧随国家部署,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巩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等政策,从严规范中小学特定类型招生,优化招生便民服务的目标。
在落实国家统一招生禁令基础上,福建今年持续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在招生选拔方面,严禁学校通过文化科目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音视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然是今年的重点,通知要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70%,并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福州方面,市区今年共有15所优质高中招生定向生,其中“一三附”等“老九所”的定向生比例为70%,屏东中学、福州十八中、福州外国语学校、马尾一中的定向生比例为35%,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华侨中学的定向生比例为20%。
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福州从2026年起取消了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及少数民族考生的中考加分。
招生秩序方面,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和名校录取率、升学率等,严禁在校园悬挂“高校生源基地”牌匾或其他诱导性升学标语,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此外,通知要求从严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审核备案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招生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及招生范围。严禁任何地方、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通知明确规定,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须控制在本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原示范性高中学校(含示范性建设高中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不超过100人)。福州普高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今年市中招办要求被普高创新班预录取后,考生必须填报普高(含综合高中班)志愿。根据福州中招日程安排,5月中旬中招网将公布普高特色创新班自主招生方案,招生录取预计于6月24日—26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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