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9日讯(记者 曾庆贤)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三年管护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提出将实施三年管护行动,持续巩固提升互花米草除治攻坚成果,实现除治清零,确保福建省互花米草不再复萌。
优化措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聚焦监测、除治、修复、评估等四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全链条管护闭环管理体系。要求各地合理划定分区,加强巡护监测,限时组织除治,确保三年清零,并分类推进修复,提高修复质量,持续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同时,对管护除治效果实行县级评估、市级核查、省级抽查机制,2028年底全省组织开展总评估,对未实现除治清零的一律评估不予通过。
硬化责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坚持“省级抓总、市级督促、县级主责”的原则,明确和细化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落实管护除治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特别是把责任压到县一级。三年行动结束后发现仍有复萌的,由属地政府负责除治清零,并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除治区域反复复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强化保障方面,《实施方案》要求,重点从资金和技术两方面加强管护保障。资金投入方面,在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支持的基础上,省级统筹相关资金予以补助,并引导各地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方式。技术保障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支持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和专项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