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侯法院调解一起因非法医美引发的侵权纠纷,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提醒公众警惕“美丽陷阱”。
2022年,小丹经朋友介绍,在小娜经营的美容工作室多次接受医疗美容服务,累计支付费用6360元。2024年,小丹在注射胶原蛋白后面部出现淤青、受热红肿、馒化、异常增生等症状。小娜后续为其注射“修复药品”,然而,小丹症状非但未缓解,反而加重。经正规医院诊断,小丹双侧眼周筋膜层增厚不对称,损伤已无法恢复。
经查,该美容工作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小娜本人亦无行医资质,相关行为已被行政处罚。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小丹诉至法院,请求退还服务费、支付十倍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注射胶原蛋白属于创伤性、侵入性医疗美容项目。依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开展医美必须具备机构许可与医师资质。小娜无证行医,隐瞒关键信息提供服务,已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因本案不属食药品领域,不适用“退一赔十”规则。在释法说理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由小娜一次性赔偿小丹20000元并当场履行。
法官表示,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界限明确:无创护理属生活美容;割双眼皮、注射针剂等具有创伤性、侵入性的项目,均属医疗美容,必须由持证机构与执业医师开展。无资质开展医美属非法行医,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可主张侵权赔偿。(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吴丹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