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8时30分许,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肉联厂路段,一辆新能源小汽车撞飞中央隔离栏后闯入对向车道,与两辆正常行驶的新能源汽车接连相撞。三车受损,三名驾驶人受轻微伤。
民警现场查明,新能源小汽车驾驶人覃某某驾驶车辆临近路口时,发现自己踩刹车后车辆可能无法完全停止,于是其紧急向左打方向,却在慌乱之中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驾驶人覃某某因操作不当撞上隔离栏与车辆发生碰撞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规定,民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明确:驾驶机动车上路,驾驶人有义务确保车辆技术状况正常、自身状态可控、操作精准可靠。遇到突发情况时,慌乱、误判、误操作恰恰是“未确保安全驾驶”的典型表现。
柳州交管郑重提示
出门前检查刹车、轮胎、灯光;行车途中不分心、不慌张;不踩油门时,右脚必须放在刹车踏板上方。安全驾驶不是口号,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安全
从每一次专注驾驶开始
来源丨柳州交警
责编丨戴昕明
校对丨麦雪莉
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梁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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