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超150万
福州织密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护网”
20日上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福州将主动适应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变化和不同行业特点,持续完善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测算,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超过150万,主要包括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用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其中,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四大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台注册数达100万人,活跃数达11.5万人。
“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报告介绍,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表现突出,福州市获评“就业友好城市”。
在强化行业监管方面,福州推进“福递工程”建设,开展快递行业“暖蜂一月一主题”服务活动,引导快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用工行为;修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保护新就业形态货车司机权益九条措施,开展降低抽成“阳光行动”,督促头部出行平台企业率先落实降抽佣措施;开展网络交易算法典型问题治理,推动平台合理设置配送时限等考核指标,落实“算法取中”,禁止“最严算法”,着力保障外卖员权益。
在职业伤害保障方面,自2025年7月起,福州在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领域的10家平台企业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工伤保险制度框架下,结合新就业形态特点,实行按单计费、每单必保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
据悉,福州将进一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在已先行试点的10家平台企业基础上,自2026年7月1日起,将出行行业9家平台企业和即时配送行业5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同时,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早参保、多缴费,提升社保覆盖面。
福州还将加快开展网约平台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立法调研,推动地方立法与国家层面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即将出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等制度衔接,明晰平台企业、合作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用工关系。(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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