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春相遇)
5月6日,2026年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发布。详情如下:
2026年长春市
城区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5月6日,长春市发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了2026年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一、入学条件
小学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长春市城区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为具有长春市城区户籍(或居住证),已经完成小学阶段(6年制)义务教育的毕业生。
二、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总体实行划片入学。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和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不符合“两个一致”和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的,由各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父(母)为现役军人、父母中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中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中一方户籍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与其父母户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无住房,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可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一)信息登记
5月8日9:00—11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进行信息登记。
网络端口关闭(5月11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2日9:00—17:00,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信息。
5月12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将不能申报民办和转公学校,不能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由相关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二)资格审核
5月13日—14日,公安部门对适龄儿童少年登记的户籍信息进行核验。
5月15日—22日,各城区组织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两个一致”和学位预警规定进行审核。申报入读初中的,还需进行学籍信息审核,确认是否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学位派送
5月22日—23日,各公办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派发《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由各城区统一制定,作为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凭证。
(四 )到校报到
6月3日9:00—17:00,到公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持《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实行派位入学,学生及家长自愿申请。相关城区按照有关要求核准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5月24日,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须到校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逾期未填报申请表的,视为放弃本校初中入读资格。
学校对申请表初审合格后,报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确认后予以录取,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将录取信息上传招生报名系统。
已被录取学生不能再申报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和派位,不能再申报参加空余学位派位。
(一)公布信息
5月26日,公布民办学校招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
5月27日9:00—28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相关城区指定网站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网络端口关闭(5月28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三)派位录取
6月2日9:00,相关城区做好辖区内民办学校派位录取工作。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得再申报参加空余学位派位。
6月2日15:00—3日17:00,学生及家长可登录相关城区指定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四)到校报到
6月3日9:00—17:00,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持此前领取的《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告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转公学校招生
“公参民”转公学校实行派位入学,家长自愿申请。除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长春市第一〇八学校面向本区派位招生外,其他转公学校面向各城区派位招生。
转公学校招生的信息公布、网上报名、派位录取、到校报到等日程安排及相关要求与民办学校招生保持一致。
五、空余学位派位
对完成上述招生入学后各学校出现的空余学位,实行自愿申请、空余派位。报名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额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额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公布信息
6月10日,同步公布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转公学校的空余学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6月11日9:00—12日17:00,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的,登录相关城区指定网站报名,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网络端口关闭(6月12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三)派位录取
6月16日9:00,相关城区组织开展辖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派位录取工作。
6月16日15:00—17日17:00,学生及家长登录相关城区指定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四)办理手续
6月17日9:00—17:00,被录取的,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回原录取学校入读。
长春市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
相关信息一览表
长春市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答
家长朋友们注意啦!2026年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已正式发布。我们梳理汇总了家长咨询量最高、关注度最集中的高频热点问题逐一解答,请各位家长及时查阅、认真了解,提前做好入学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为孩子顺利入学保驾护航。
一、2026年入读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下同)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初中:具有长春市城区户籍(或居住证),已经完成小学阶段(6年制)义务教育的毕业生。
二、什么时候开始信息登记?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信息登记?
5月8日9:00-11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附后)进行信息登记。网络端口关闭(5月11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2日9:00—17:00,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现场登记信息。5月12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不能申报民办和转公学校,不能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由相关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各城区现场信息登记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1.朝阳区:朝阳区教师进修学校,电话:0431-85102034。
2.南关区:南关区教育局,电话:0431-88912819。
3.宽城区:宽城区教育局,电话:0431-89990223。
4.二道区:二道区教育局,电话:0431-84941256。
5.绿园区: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电话:0431-89627105。
6.长春新区:长春新区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2538556。
7.经开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电话:0431-84764337。
8.净月高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号楼,电话:0431-89641033。
9.汽开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31-85901093。
10.莲花山区:长春市第八十五中学,电话:0431-89651383。
11.中韩示范区:中韩示范区文德中学,电话:13578996048。
三、信息登记过程中能否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
信息提交后发现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行政区域选择错误的,例如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为A区,但在B区网站完成了信息登记,请于5月11日11:00前,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到B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删除登记信息,然后在网络端口关闭(5月11日17:00)前,登录A区网站重新进行信息登记。
二是除行政区域以外其他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有误的,可在系统关闭(5月11日17:00)前,点击“查询、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四、如果想参加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电脑派位,如何报名、录取?
5月27日9:00-5月28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区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五、如何申请到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有意愿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的家长,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到报名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的家长有名额限制,由各区教育局确定。申请时间如下:
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5月29日14:00—16:00。
空余学位:6月15日9:00—11:00。
六、参加民办学校、转公学校及空余学位派位,如果未被录取,怎么办?
未被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可回原录取学校就读,还可以参加空余学位电脑派位。被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不能参加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未被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录取的,回原录取学校入读。
七、双(多)胞胎可以同校就读吗?
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双(多)胞胎有意愿申报同校入读的,可以选择“双(多)胞胎”身份填报相关信息。在自愿前提下,使用双(多)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参加民办学校、转公学校和空余学位派位,其他孩子共享录取结果。
八、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正在办理、尚未取得居住证的怎么办?
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网上进行登记的,可于5月12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现场登记。资格审核阶段,应提供居住证、户口簿等材料。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有意愿参加民办及转公学校电脑派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由于特殊原因居住证暂时没有办理下来的,可以到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开具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家长以此信息表为依据进行信息登记。
九、双阳区、九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申请到中心城区就读?
双阳区、九台区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到中心城区居住生活,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学校的,可按照在中心城区的实际居住地址选择相应城区的网站进行信息登记。
由于双阳区、九台区户籍儿童少年不能办理中心城区的居住证,在信息审核时,持原籍户口和租房协议(或房产证)进行办理。同时提醒,双阳区、九台区在本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当地政策和办法办理。
十、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如何进行入学安置?
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完成信息登记后,于5月26日至29日,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秋季学期开学前,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开展鉴定评估并提出分类安置建议,各城区应予以妥善安置。
我们梳理汇总了家长咨询量最高、关注度最集中的高频热点问题逐一解答,请各位家长及时查阅、认真了解,提前做好入学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为孩子顺利入学保驾护航。
一、2026年入读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下同)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初中:具有长春市城区户籍(或居住证),已经完成小学阶段(6年制)义务教育的毕业生。
二、什么时候开始信息登记?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信息登记?
5月8日9:00-11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网站(附后)进行信息登记。网络端口关闭(5月11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2日9:00—17:00,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现场登记信息。5月12日17:00前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不能申报民办和转公学校,不能参加空余学位派位,由相关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各城区现场信息登记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1.朝阳区:朝阳区教师进修学校,电话:0431-85102034。
2.南关区:南关区教育局,电话:0431-88912819。
3.宽城区:宽城区教育局,电话:0431-89990223。
4.二道区:二道区教育局,电话:0431-84941256。
5.绿园区: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电话:0431-89627105。
6.长春新区:长春新区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2538556。
7.经开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电话:0431-84764337。
8.净月高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号楼,电话:0431-89641033。
9.汽开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31-85901093。
10.莲花山区:长春市第八十五中学,电话:0431-89651383。
11.中韩示范区:中韩示范区文德中学,电话:13578996048。
三、信息登记过程中能否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
信息提交后发现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行政区域选择错误的,例如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为A区,但在B区网站完成了信息登记,请于5月11日11:00前,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到B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删除登记信息,然后在网络端口关闭(5月11日17:00)前,登录A区网站重新进行信息登记。
二是除行政区域以外其他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填报有误的,可在系统关闭(5月11日17:00)前,点击“查询、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四、如果想参加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电脑派位,如何报名、录取?
5月27日9:00-5月28日17:00,符合入学条件且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区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五、如何申请到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有意愿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的家长,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到报名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现场参与电脑派位录取的家长有名额限制,由各区教育局确定。申请时间如下:
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5月29日14:00—16:00。
空余学位:6月15日9:00—11:00。
六、参加民办学校、转公学校及空余学位派位,如果未被录取,怎么办?
未被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可回原录取学校就读,还可以参加空余学位电脑派位。被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不能参加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未被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录取的,回原录取学校入读。
七、双(多)胞胎可以同校就读吗?
在网上信息登记阶段,双(多)胞胎有意愿申报同校入读的,可以选择“双(多)胞胎”身份填报相关信息。在自愿前提下,使用双(多)胞胎中一个孩子信息,参加民办学校、转公学校和空余学位派位,其他孩子共享录取结果。
八、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正在办理、尚未取得居住证的怎么办?
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网上进行登记的,可于5月12日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现场登记。资格审核阶段,应提供居住证、户口簿等材料。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有意愿参加民办及转公学校电脑派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由于特殊原因居住证暂时没有办理下来的,可以到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开具暂住人口详细信息表,家长以此信息表为依据进行信息登记。
九、双阳区、九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申请到中心城区就读?
双阳区、九台区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到中心城区居住生活,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学校的,可按照在中心城区的实际居住地址选择相应城区的网站进行信息登记。
由于双阳区、九台区户籍儿童少年不能办理中心城区的居住证,在信息审核时,持原籍户口和租房协议(或房产证)进行办理。同时提醒,双阳区、九台区在本地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当地政策和办法办理。
十、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如何进行入学安置?
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完成信息登记后,于5月26日至29日,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秋季学期开学前,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开展鉴定评估并提出分类安置建议,各城区应予以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