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7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按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回购价格区间、数量及金额均在既定方案范围内。
回购进展具体情况
根据公告,截至2026年4月30日,东诚药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6.76万股(6,367,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本次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5.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8716.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项目 | 数据 |
|---|---|
| 回购股份数量 | 636.76万股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77% |
| 最高成交价 | 15.27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12.15元/股 |
| 支付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 | 8716.95万元 |
公告强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回购方案背景
回溯公告信息,东诚药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来看,回购方案的核心参数包括:回购价格不超过1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截至2026年12月30日)。
合规性说明
公告同时披露了回购过程中的合规情况。东诚药业表示,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回购股票:一是自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二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交易执行层面,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监管要求,包括委托价格未超过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等。
后续计划
东诚药业董事会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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