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肖玉元
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既要保护有形的村落、民居、特色建筑风貌,传承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民族特色在利用中更加鲜亮,不断焕发新的光彩。传承和创新民族文化,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民族文化多姿多彩,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有助于我省走出一条具有贵州特色的乡村全面振兴之路。
激活文化资源,构建民族文化保护与创新体系。贵州作为多民族聚居省份,蕴藏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既有物质文化遗产,也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珍贵的民族文化,既是历史的深厚沉淀,也是贵州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资源禀赋。一方面应加强对贵州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尤其对口传史诗、濒危技艺等开展抢救性保护,借助现代科技,对古歌传唱、特色手工艺等容易失传的文化资源进行全方位、高精度数字化采集与存储。同时,创新非遗传承机制,加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与激励。另一方面加强对贵州民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其中的时代价值,鼓励基于贵州民族文化元素进行音乐、舞蹈、戏剧、影视、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创作,鼓励采用现代科技演绎贵州民族文化。
深化文旅融合,推动民族文化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民族文化不应仅是橱窗里的展品,更应成为带动乡村富裕的源头活水。应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将贵州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驱动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实现以文兴业、以文增收。一方面,推动“文旅+”产业跨界融合,延伸价值链。通过引入现代设计理念与品牌运营,将贵州传统少数民族银饰和刺绣等,转化为兼具传统韵味与现代审美的服饰、家居饰品及文创礼品。另一方面,构建统一品牌体系,避免省内同质化竞争。整合跨区域资源,打造主题鲜明的民族文化精品线路,形成民族文化与乡村经济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
激发主体活力,培育民族文化振兴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始终尊重农民的文化需求和文化创造,围绕农民需要提供文化服务。只有充分激活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让积淀深厚的民族文化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源头活水。另一方面,要让农民群众在民族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在非遗技艺提升、民宿管理与服务、旅游接待、电商运营、短视频创作与直播带货等方面开展系统化、实用化的技能培训,确保农民群众既是民族文化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也是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要受益群体,实现既富“口袋”也富“脑袋”的良性互动。
将民族文化融入乡村治理实践,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贵州民族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和柔性管理方法,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资源。一方面,要深入挖掘、系统整理民族文化中的优秀治理资源。贵州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积淀了丰富的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智慧的习惯法体系与民间治理机制,如苗族的“榔规”、侗族的“款约”等,体现了对秩序与公序良俗的朴素追求。同时,有效发挥乡村能人、文化传承者在基层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如贵州民族村寨中的歌师等村民们推崇的人,他们应用当地文化传统与处世智慧,在促进村寨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实施柔性治理方面发挥着润物无声的关键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中的治理智慧焕发新彩。贵州各民族的规约习俗,很多本身就蕴含着民主协商、集体决策与习惯法约束的治理智慧,在民族村寨有较强的集体认同感和舆论约束力,应积极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其融入乡村治理实践。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