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出行的小伙伴注意啦
为进一步规范
行车秩序和行车安全
沈阳新增21处“电子警察”
设置位置
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
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
主要抓拍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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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以外的道路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新增21处“电子警察”
点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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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位置增设
中重型货车
(含载货类专项作业车)
和摩托车禁止驶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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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沈阳市道路交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滂江街瑞光北巷北20米(桥头)由北向南、滂江街管城四街南50米(匝道)由北向南、万柳塘路柳塘巷东50米(桥头)由西向东、长青街泉园三路北20米(匝道)由南向北增设中重型货车(含载货类专项作业车)和摩托车禁止驶入标志。
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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