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得知我们产业工人有了专属条例,我抽空过来学习。”3月24日中午,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的正高级工程师刘延会,到公司附近的新时代区域共享职工之家,翻看《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单行本。
经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青岛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条例》4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不仅让青岛市200多万名产业工人从此拥有了专属法治保障,更标志着这座“品牌之都、工匠之城”在“产改”上实现从政策引导到法治保障的跨越,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注重顶层设计驱动。打造组织强、覆盖广的产改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市产改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联合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打造工匠之城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近年来,围绕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青岛持续强化政策保障:深入实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构建起“青岛(大)工匠”“齐鲁(大)工匠”“大国工匠”三级梯次培育工作机制;统筹工匠学院、产改研究院和工匠培训站(所)资源,构建“1+2+4+N”职工赋能体系;完善“新八级工”制度,贯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目前,青岛全市已拥有产业工人200多万名,形成“1名人民工匠+6名大国工匠”的“国字号”工匠人才格局,带动培育市级及以上各级工匠700人次,技能人才总量达176.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3.9万人。
为进一步深化“产改”,充分发挥法治在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方面的作用,青岛市于2024年正式启动《条例》立法工作。青岛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组建了专业立法项目组和立法专家团队,引入高校学者提供专业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多次调度研究,统筹推进立法各环节有序开展。
“我们联合专家组,对全市10个区(市)和50余家企业的‘产改’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组织问卷调查1800余份,并赴多地学习考察,多次征求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联席会议37个单位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讨,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青岛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42条,包含总则、职业技能提升、职业发展、保障激励、权益维护、附则等部分。《条例》明确了政府、工会、企业和产业工人责任,提出政府应当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改革、人社、教育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条例》特别明确了群团、教育、文旅、宣传等部门应当加大劳模选树培育和“三个精神”的弘扬传播,营造崇尚劳模、尊重劳动、尊崇工匠的社会氛围。
聚焦企业和职工关注的技能提升工作,《条例》从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展技能培训、促进产教融合、设立特色学徒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技能提升’章节从法律层面构建了政府、企业、学校多方联动的格局,注重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将有效破解重点领域人才紧缺等问题。”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
青岛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条例》落地实施,青岛“产改”正式进入法治化新阶段。青岛工会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提升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强化权益保障,让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在青岛这片沃土上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