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2026年公开招募高校银龄教师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精神,充分发挥高校退休教师优势,加强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助力民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2026年甘肃省继续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高校退休教师参与支持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全国各高校退休的优秀教师,面向甘肃省民办高校开展支教、支研。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
(三)线下开展支教支研的高校银龄教师年龄一般在75(含)岁以下,开展线上支教支研的高校银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方式
(一)与受援学校签订长期协议的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需求,灵活开展支持工作。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可持续开展支援服务。
(二)与受援学校签订短期和远程支援协议的银龄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根据受援学校需求和个人实际,确定支教、支研工作时限。
四、工作任务
(一)结合我省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帮助受援学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二)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远程教育、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等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学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发挥师承效应,帮助受援学校建设学科和专业梯队。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民办高校自筹经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生活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保障。由各民办学校制定民办教育银龄教师补助标准,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发放各类酬劳,并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费、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
(二)服务保障。银龄教师援助期间人事关系、现享有的退休待遇不变。银龄教师援助期间因病因伤产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受援学校可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校内医疗互助基金等多种方式灵活提供补充支持。
六、招募程序
(一)退休教师自愿报名。有意愿报名的高校退休教师登录https://v.wjx.cn/vm/Qsvr61M.aspx或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附件1)进行基本信息填报。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5月8日。
(二)推送报名信息。省教育厅汇总各申请教师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推送甘肃省6所民办高校,由各民办高校组织资格审核并结合学校实际联系洽谈合作事宜,组织签订协议。
(三)上岗任教。通过审核并签订协议的银龄教师于2026年秋季学期到岗开展工作。
甘肃省教育厅咨询电话:0931-8736596
甘肃省教育厅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