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曙光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议和“十五五”规划建议中的提法高度一致。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作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现代化农业强国的重要抓手,这是新时代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以贯之的战略导向。
回顾新时代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变革的大脉络,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推进大规模减贫,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无论是推动土地制度变革,还是保障农业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其深层逻辑和战略焦点都是推动中国农业农村的“合”:以农村的“合”推动农村社会网络体系的建立,从而推动大规模减贫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合”,推动乡村治理的完善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面建立,从而改善民生;以土地制度的“合”,推动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推动现代化大农业的培育,为我国粮食安全奠定根基。可以说,“合”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变革的深层逻辑与战略焦点,也是一切农业农村工作的“灵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近年来的发展壮大,就是在这样一个深层逻辑下展开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政策支持,各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的探索方兴未艾。但如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是理论上的一大难点。现实中,农村集体经济在各地的发育程度参差不齐,组织形式复杂多样,运营主体呈现多元特征,因此要给出一个广泛适用的统一的定义是非常困难的。从法律层面来说,农村集体经济是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区域性经济组织,以服务成员、促进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普通的市场主体,不是一般的企业法人,不适用于破产法。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通过合法合规的资产经营、民主透明的收益分配、党建引领的组织保障,筑牢农民共同富裕的底线公平,并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重要载体,其法律身份在2024年6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正式明确:它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统一经营”的双层体制。我们今天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谓“新型”,就是要有别于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经济组织。今天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它的所有制基础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它既要强调统一经营,又不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抵触,因此“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能够兼容家庭承包的新型的集体经济形式。与人民公社体制不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调成员资格认定、资产量化到人、收益公平分配,兼具经济功能与社会治理功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不是传统的人民公社体制下的“政社合一”的机构,而是一个“经济组织”,其核心功能是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保障村集体成员的公平收益权。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途径和保障。只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才能在快速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保障农民的基本福利,使得农民在城镇化和工业化中能够保持基本稳定,从而避免农民在大变动时代陷入困境。因此,农村集体经济乃是一个重要的兜底性的制度设计,它是保障共同富裕的基石与后盾,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精髓所在。正是农村集体经济这一重要制度设计的存在,使得中国的基层社会始终处于相对稳定和安全的状态,从而使中国与某些西方发达国家弱势群体所面临的“斩杀线”形成鲜明对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村集体经济正是保障中国政治社会稳定的最大安全阀。农村集体经济兼具经济、社会和政治功能,它既是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品供给的重要后盾,同时也是农村政治治理的重要枢纽,是党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保障。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于2026年2月3日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4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的首个中央一号文件。“一号文件”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以乡村全面振兴为总抓手,提出“稳根基”“强支撑”和“促文明”等重要目标。“稳根基”就是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粮食产量稳定在1.4万亿斤左右,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强支撑”就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文明”就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和改善乡村治理,移风易俗,推动乡风文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这三大工作,实际上都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农村集体经济成为实现“稳根基”“强支撑”和“促文明”三大目标的总抓手。
应该着重指出,今天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集体经济,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要履行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就必须主动适应市场经济,主动融入市场经济,要更多地通过市场机制、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来实现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实现更大程度、更大范围的要素合作与整合,这些年我国一些地区逐步涌现出一批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现联村发展、抱团开拓市场的势头。这些村庄级的农村集体经济正在通过更大范围的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补,集体经济组织的开放性和外溢性正在逐步增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趋势。为了适应市场的激烈竞争,不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了强村公司,通过经理人市场聘请懂市场、会经营的职业经理人来管理集体企业,从而使农村集体经济的市场化和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企业逐步成为富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之一。相信随着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不断深化,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随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和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必将成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成为农村稳定和农业安全的压舱石,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后盾。
作者简介
王曙光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兼任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先后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近年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发展战略与当代中国经济史、农业农村发展、产业经济与国企改革。已出版经济学著作《维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论》《中国经济》《中国农村》《文化中国》《中国扶贫》《中国愿景》《中国论衡》《金融文化》《中国农垦》《产权、治理与国有企业改革》《制度、技术与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伦理学》《农村金融学》《普惠金融》等三十余部,并出版《论语心归》《老子心诠》《周易心解》《孟子心证》《大学心法》等思想史领域著作。
供稿:科研与博士后办公室
美编: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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