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沈阳市公安局扫黑办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恶犯罪线索。
通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六霸”等涉黑恶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干扰基层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村霸”“乡霸”等。
(二)在土地、矿产、砂石、森林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及前科劣迹人员,非法采砂采矿、强占砂矿场地、垄断资源市场、强迫交易、破坏环境、暴力抗法的“沙霸”“矿霸”等。
(三)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雇黑佣黑、煽动闹事、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等。
(四)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校园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称王称霸;拉拢、操纵、控制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的“街霸”等。
(五)除上述外,其他涉黑涉恶线索以及为其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的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住址等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以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通讯等方式进行举报。
全市举报渠道为:
1、沈阳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24-25509026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67号(沈阳市公安局扫黑办)
2、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举报电话:024-23877641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09号(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扫黑办)
3、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
举报电话:024-24849109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39号(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扫黑办)
4、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
举报电话:024-2587454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42号(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扫黑办)
5、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
举报电话:024-88505039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36-1号(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扫黑办)
6、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举报电话:024-8686170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32号(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扫黑办)
7、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
举报电话:024-2311861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1号(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扫黑办)
8、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
举报电话:024-25830394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61号(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扫黑办)
9、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
举报电话:024-8986245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70号(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扫黑办)
10、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
举报电话:024-89805151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玫瑰街103-16号(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扫黑办)
11、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举报电话:024-85815923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铁西区松花湖街2号(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扫黑办)
12、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
举报电话:024-87882517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卫士路66号(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扫黑办)
13、新民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24-27510033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28号(新民市公安局扫黑办)
14、法库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24-87116399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34号(法库县公安局扫黑办)
15、康平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24-87342058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康平县政法路10号(康平县公安局扫黑办)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