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余杏)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小学、初中可分段错峰安排,鼓励幼儿园、高中学校结合实际试行春秋假或秋假制度,引导学生走出校园、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通知结合湖南省的气候特点和中小学教学规律,明确春秋假一般安排在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期中前后(4—5月、10—11月)。春假、秋假分别安排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相连,也可与学校组织的春秋游、运动会、劳动周等活动相衔接,具体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设置。
湖南将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保障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总教学周数不变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教学安排,统筹利用每学期的机动周,科学合理安排春秋假时间,原则上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不作变动。
为确保春秋假制度顺利推行,通知指出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与本区域的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
针对家长普遍关注的春秋假期间带孩子出行、看护难题等,通知要求教育部门及群团组织要统筹安排,为春秋假期未能出行的学生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托管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对确有需要在校内托管的,各地要结合实际,指导学校开放校园,安排好必要的值守教师,提供无偿托管服务。
原标题:湖南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