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上述提取后,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079,628,384元。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434,453,118.12元(含税)。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现有业务发展及未来资本金需求,在统筹公司发展与提升股东分红回报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110,269,079.64元(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总数4,827,256,868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若因增发股份、回购等原因,使得公司在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拟维持1,110,269,079.64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并另行披露调整情况。
2、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港币汇率中间价算术平均值计算。
(二)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不涉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以中国并购市场公告交易口径计算)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派发的中期现金股利和拟派发的年度现金股利)为1,544,722,197.76元(含税),占该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归属于永续次级债券持有人的净利润)比例约为17%,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2025年以来,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深化,“十五五”规划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中国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强化功能导向、完善评价体系,引导行业聚焦高质量发展与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在此背景下,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加速分化,行业整合优化进程持续加快,市场集中度有望稳步提升;在“扶优限劣”政策导向及更高的合规风控要求下,综合实力突出、业务布局均衡、合规风控体系稳健的头部券商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巩固,发展空间更为广阔,部分在细分领域形成特色竞争力、主动推进转型发展的中小券商亦有望依托自身特色实现错位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三十年稳健经营,已成长为可为各类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证券公司,业务覆盖投资银行、股票业务、固定收益、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和财富管理等,结构较为均衡。当前,公司立足自身基础与行业趋势,围绕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点方向,持续完善业务体系与经营能力,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提升综合服务质效,努力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稳步实现客户服务、经营质效与社会价值协同提升。
(三)公司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及现金分红说明
公司经营管理稳健,偿债能力良好,无到期未偿付债务,资金维持充裕水平。
为确保中长期战略落地和满足业务拓展需求,公司需持续夯实资本实力和保障稳定的资源投入。考虑到目前公司资本相对有限、监管指标长期处于偏紧状态,公司将坚持稳健资本规划,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高资本效率,统筹平衡业务发展需要与股东长期利益,努力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公司已通过提高分红频次、实施中期分红等方式优化回报机制,在保持分红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积极努力提升年度分红金额,在资本约束下切实维护股东合理回报。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以及满足公司战略落地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尚无法确定预计收益情况。
(五)公司为中小投资者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亦计划在股东会召开前举办2025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此外,公司已通过建立投资者关系服务热线及邮箱等方式向中小投资者提供投资者关系服务,以便投资者与公司及时、有效沟通。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在中长期战略引领下,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优化经营模式,夯实稳健盈利基础;加强内部统筹协同,优化资本与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资本回报水平;深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成本管控,强化重点领域全面风险管控,不断提升经营质量与价值创造能力,多措并举稳定并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综上,为兼顾股东长远利益与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股东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风险提示
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业务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3月30日通过现场结合电话、视频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身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亮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为分项表决。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金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会资料。
(三)《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中金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度报告和H股年度报告),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对年报相关文件进行校对、修改、定稿,并办理递交、刊发、披露等手续,同意A股年度报告和H股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的相关签署安排。
《中金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金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五)《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向股东派发中期现金股利人民币434,453,118.12元(含税)。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现有业务发展及未来资本金需求,在统筹公司发展与提升股东分红回报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2025年度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1,110,269,079.64元(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总数4,827,256,868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元(含税)。若公司股份总数在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化,拟维持人民币1,110,269,079.64元(含税)的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
《中金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六)《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为分项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金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七)《关于〈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请见本公告附件1。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2026年度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均为1年。
《中金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九)《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中金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十)《关于〈2025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金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十三)《关于〈2025年度IT效率效果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聘任梁世鹏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梁世鹏先生为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梁世鹏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2,其薪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关于聘任郭济敏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济敏女士为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郭济敏女士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2,其薪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关于聘任梁世鹏为合规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周佳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合规总监职务,公司另有任用。
董事会同意公司合规总监由周佳兴先生变更为梁世鹏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梁世鹏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2,其薪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周佳兴先生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与工作变动有关的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债权人或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注意,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周佳兴先生在担任合规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周佳兴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召集并召开年度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择机确定年度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召开安排,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发出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会议亦听取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汇报,相关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交的自查资料,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港平、陆正飞、周禹,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主席或成员外的其他职务,未发现其与公司及公司的主要股东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其存在无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情形。前述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0日
附件2:
梁世鹏先生、郭济敏女士简历
梁世鹏先生,1969年11月出生,自2025年12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881)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881)两地上市的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梁先生毕业于西北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郭济敏女士,1971年10月出生,自2026年2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郭女士先后在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601881)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881)两地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任职,历任银河证券资金管理部执行总经理、债券投资部执行总经理兼临时负责人、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债券投资部总经理、自营投资总部总经理、FICC业务总部总经理等职务。郭女士于1992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03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2006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访问,具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
截至目前,梁世鹏先生、郭济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