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3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宁夏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V2.0》的通知。文件明确,参与范围:
发电侧:区内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公用燃煤发电企业、参与中长期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分布式及分散式新能源。
直流配套火电、中衡直流配套新能源、自备电厂(含绿电替代新能源场站),水电机组,燃气、生物质能和垃圾发电机组等发电曲线作为现货市场出清边界。
直流配套新能源(不含中衡配套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出清,不参与日前、实时市场偏差结算,实际上网电量与中长期电量的偏差部分接受实时现货市场分时均价。
用户侧:区内直接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用户、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居农、线损不参与现货市场。居民、农业用户执行目录电价。
储能:电网侧储能(充电功率在1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2小时以上),满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电力〔2025〕752号)市场注册条件。
虚拟电厂:在交易平台注册,具备准入条件并参与中长期市场的虚拟电厂。
就近消纳项目:满足《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电直连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的通知》(宁发改规发〔2023〕17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电力〔2025〕7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的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就近消纳项目。
宁夏电网省级及以上调度管辖的区内公网煤电机组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已取得中长期交易合同且具备技术准入条件的集中式新能源场站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直接参与或聚合参与市场的分布式及分散式新能源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其余的分布式及分散式新能源以“不报量不报价,接受实时现货价格”方式参与,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以“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交易,独立储能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虚拟电厂以自主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
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采用市场主体申报的缺省信息出清,缺省值也未申报的,发电侧按照现货最低限价40元/兆瓦时申报,用户侧按照中长期交易曲线申报,储能未申报则不进行调用。
详情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V2.0》的通知
宁发改电力〔2026〕168号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电力市场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了《宁夏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V2.0》,现予以印发,2026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