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庸 著
庆历六年(1046年),曾巩找到欧阳修,想请他给自己的祖父曾致尧写篇墓志铭。欧阳修很快交了稿,次年曾巩专门给他写了封信致谢。
一般的致谢信,无非是先感谢作者用心,赞扬下辞藻优美,缅怀一下对故去亲人的追思,最后代表亡亲再次感谢作者,完了。
但曾巩的这封信,作法却不一样。
他开篇先用一句话简单地介绍修书缘由:“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对墓志铭的感想,也只用了八个字:“反复观诵,感与惭并。”——看似惜墨如金,信息量却一点也没损失。对作者的感激、对作品的欣赏、收到墓志铭后的感想、对亲人的孝心关切,八个字全概括了。
然后曾巩笔锋一转,却先从墓志铭本身的意义谈起:“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
既然是有德行的人才有资格立铭传世,那么对世人来说,则是“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这就和孔子写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是同一个道理。
紧接着,他又写道:“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简单翻译一下:“后来世风日下,无论什么人,子孙都要给他立墓志铭。作者撰写铭文,必然不尽不实,褒善隐恶。所以找人写铭,必须找人品好的。人品不好,写出来的东西太假,就不会流传于世。”
这一段堪称全文枢纽。前承对墓志铭本身的议论,中间自然过渡到“墓志铭撰写者的挑选”这个话题,还给后面留下更大的讨论空间——既然人品不好的人不适合写墓志铭,那么谁适合写呢?
接下来,曾巩便开始阐发,到底什么人适合写墓志铭:“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必须是人品和文才都好的人,才合适。曾巩的文章一向很稳,他抛出这个论点之后,还接了一连串的论证,说人的行为啊,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种种行迹,若非品德高尚之辈,很容易被迷惑云云。
好,现在评判标准建立起来了,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找到合适的人。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曾巩先抑了一下,然后猛然抬升,“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
一条完美的逻辑链条,环环相扣:墓志铭的意义在于流传千古——人品不好的作者,铭文不能流传千古。只有道德文才并臻的作者,才符合标准。可是这样的人太罕见了——能碰到您这样符合标准的作者,实在是幸运啊。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