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春相遇)
家暴面前,没有性别之分,只有施暴者与受害者。
在我们的传统认知里,提起家庭暴力,脑海中浮现的往往是女性蜷缩在角落的柔弱身影。我们习惯了将“家暴”与“女性受害者”划上等号,却鲜少有人关注那些同样身处炼狱的男性。
近日,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像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千层浪。这起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受害者是一位身高一米八的男性,而施暴者,是他的妻子。
一米八的男人,止不住的颤抖
“法官,我要离婚,我实在熬不下去了!”
在榆树法院环城法庭,齐先生的声音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此刻看起来却脆弱得像一根随时会折断的枯枝。
他与王女士相识半年后登记结婚。起初,女方性情温和,两人也曾有过温情脉脉的时光。然而,这一切在婚后仅仅一个多月便戛然而止。
原本温柔的妻子仿佛变了一个人。频繁的争吵演变成了肢体冲突,王女士开始对齐先生动手,甚至发展到持械威胁。那个本应是避风港的家,成了齐先生每天不得不面对的“战场”。
长期的恐惧,让这个七尺男儿身心俱疲。
当齐先生鼓起勇气提出离婚时,等来的不是和解,而是更深的绝望。王女士不仅拒绝离婚,拒绝返还为了结婚而支付的巨额彩礼,更是直接远赴国外,玩起了“人间蒸发”,彻底切断了沟通的渠道。
举债的彩礼,走投无路的困境
对于齐先生来说,这段短暂的婚姻不仅带来了精神上的创伤,还有沉重的经济枷锁。
当初为了凑齐彩礼,他借遍了亲朋好友。如今婚没结成,家没保住,却要独自扛着巨额外债度日。
“这笔彩礼是我找亲友借的,现在关系闹成这样,我一身外债,真的走投无路了。”齐先生攥着伤情照片、报警回执、医院诊断证明等一沓厚厚的证据,走进了法院。这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
嚣张放话:“我在国外,你们管不着!”
案件受理后,法官第一时间尝试联系远在海外的王女士。然而,电话接通后的场景令人愤慨。
王女士极度不配合,不仅坚称自己“没有过错”,甚至出言辱骂,嚣张放话:“我人在国外,你们管不着,有能耐来国外抓我!”
面对这赤裸裸的挑衅,法官没有退缩。面对当事人身处国外的送达难、沟通难问题,法官展现出了极高的职业素养与法律威严。
法官多次跨时区耐心致电,一边安抚情绪,一边严肃释明法律底线:
“家庭暴力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无论你身在何处,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拒不配合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依法冻结你的财产,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届时,你不论正常回国还是在境外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在法律强大的威慑力下,王女士终于低下了头。最终,双方在线签署调解协议,正式解除婚姻关系,王女士返还了大部分彩礼。
网友热议:男性也要好好保护自己
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这一次,评论区不再是清一色的“同情女性”,而是多了许多理性的思考:
“第一次听到家暴女,不管什么性别,家暴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婚前婚后判若两人,这种短时间结婚又暴力相向的,真的要查查是不是有骗婚的嫌疑?”
“精神暴力其实更可怕,恶语中伤、颠倒黑白,这种隐形伤害往往被忽视。”
“男性也要好好保护自己。”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次离婚判决,更是一次对公众认知的刷新:家庭暴力没有性别豁免权。
【特别策划·实用指南】
遇到家暴怎么办?这份“自救手册”请收好(不分男女)
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当你或你身边的亲友正在经历家庭暴力的折磨,请记住,隐忍不是出路,法律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第一步:立刻止损,勇敢说“不”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不要抱有“TA会改”的幻想,第一次发生暴力行为时,就要明确告诉对方这是不可接受的,并做好离开的准备。
第二步:保留证据,这是维权的“弹药”证据是诉讼的关键。请务必收集并保存好以下材料:
伤情记录:第一时间拍照(要能看清面部和伤口),去医院就诊,索要并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
报警记录:拨打110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告诫书是最有力的证据。
录音录像: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施暴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文字记录:施暴者承认家暴的聊天记录、短信、悔过书、保证书等。
求助记录:向社区、村委会、妇联、反家暴社会组织求助的记录。
第三步:寻求庇护,远离危险如果情况危急,请立即离开施暴环境。可以暂时投靠亲友,或者联系当地民政局救助管理机构,申请临时庇护。
第四步:寻求法律武器(三条途径)
途径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快速)这是反家庭暴力法赋予受害者的“护身符”。你可以向自己或施暴者居住地、家暴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单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效力: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骚扰、跟踪、接触你。如果施暴者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可予以训诫、罚款或拘留。
途径二:报警处理(最直接)家暴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
行政处罚:施暴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最高15日的行政拘留。
刑事追究:如果家暴行为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要勇于推动警方立案侦查。
途径三:起诉离婚(最彻底)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同时,作为无过错方,你可以在离婚时主张:
损害赔偿:要求施暴者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财产倾斜: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法院对施暴方予以少分或不分。
写在最后: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社会公害”。这起长春法院的案例告诉我们,法律的天平不会因为施暴者的性别而倾斜,也不会因为受害者的身高而改变。
如果你是男性,遭遇家暴请不要觉得“丢人”。你的痛苦是真实的,你的恐惧是合理的,你的反抗是正当的。
请记住:无论男女,面对家暴,沉默即纵容,退让即深渊。拿起法律武器,你值得被尊重,更值得过上没有恐惧的生活。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在经历家暴,可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或直接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