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治发布)
近日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
关于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有关事项如下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长治市的社会人员。
2.持有长治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长治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市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长治市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
(四)在长治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认定流程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确认工作将在线上完成,无需线下递交材料。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请关注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的具体通知。
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10日17:00。
第二批:2026年6月15日8:00至6月26日17:00。
第三批:2026年9月14日8:00至9月24日17:00。
请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录www.jszg.edu.cn(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按照提示流程网上办理,逾期无法报名。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教师资格网上系统留言提示。认定机构对于网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通过系统留言或电话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补充,申请人须第一时间进行上传或修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以免影响后续确认审核。详见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体检时间
第一批:2026年3月31日至4月3日,4月7日至4月13日。
第二批:2026年6月16日至6月18日,6月22日至6月30日。
第三批:2026年9月15日至9月24日,9月28日。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在规定时间到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或长治市中医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需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三)领取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长治市政务服务网(cz.sxzwfw.gov.cn)公告。
(四)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确认时间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要求自行安排并通知。
获取相关文件
温馨提示
1、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了功能优化和升级,请到“咨询服务”栏目查看“使用手册”、“常见问题”。
2、申请人网报时,请认真核对信息,避免出现民族错误、个人承诺书模糊不清等问题。
3、网报照片、体检照片、证书照片必须一致且符合要求。
4、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要在有效期内,户口簿要包含首页和本人页。
5、网报上传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为Pdf格式,小于500Kb,否则无法确认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