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教育局
通报1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
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全面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沈河区教育局近期对辖区内违规培训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现将近期查处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马某某无证违规培训点
地址:沈河区南顺城路红星小区63-2号4-2-3
检查情况: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马某某正在给4名学生进行辅导。当事人马某某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面向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属无证办学的“黑班”。
处理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处理结果:依法取缔该场所。下达《责令停止办学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违规培训活动;现场开展政策宣讲工作,向相关人员明确无证办学的法律责任、违规后果及相关风险。
下一步,沈河区教育局将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的原则,加大对各类违规培训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全面规范辖区内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确保所有培训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全力推动沈河区校外培训行业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