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
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肉制品消费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并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治理重点
肉源性造假:以低价肉类冒充高价肉类、以非目标动物源肉类冒充目标动物源肉类,或在肉制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
未经检疫检验肉类: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无法提供或未按规定留存有效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采购、销售无法追溯合法来源、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肉制品。
过保质期预包装肉制品:超过产品标签标识明示的保质期限,仍进行生产经营的预包装肉制品。
制售假冒牛肉:使用其他低价肉类以及通过非法添加加工等方式,伪造牛肉特征并冒充牛肉进行销售。
四、奖励措施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肉制品安全监督,踊跃提供违法线索,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且对案件查处起到关键作用的线索,每条奖励人民币20元。
五、温馨提示
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出现治理重点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守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肉制品时,要仔细查验商家公示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若发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请提高警惕、谨慎购买;选购预包装肉制品或散装熟食时,请重点关注产品标签标识,不购买标签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购买时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凭证,便于维权;若发现可疑产品或违法线索,请及时通过公告渠道举报。
来源:淮安市场监管
编辑:陈子晗
责编:唐瑶
审核:于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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