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12,证券简称:西典新能)于3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西典新能于2023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4040万股,发行价格29.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72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730亿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8日全部到账,并已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四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 | 24,394.46 | 21,859.14 |
| 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 38,515.54 | 38,515.54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91.84 | 6,591.84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89,501.84 | 86,966.52 |
自有资金垫付及置换原因
公告显示,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垫付主要原因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研发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及研发材料费用等零星支出。由于公司已与银行签订代发协议,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人员薪酬,将导致通过不同账户支付薪酬的情况,且考虑到员工社保、公积金等均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存在操作不便,因此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操作流程说明
公司制定了明确的操作流程:财务部门按月度统计募投项目薪酬相关费用及税金缴纳情况,编制支付汇总表经内部审批后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在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审批程序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保荐人将对该事项进行持续监督,可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表示,该举措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批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该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理原因,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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