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创始人
2026-03-27 02:57:11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大连热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94,714,204.5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80,858,765.30元,年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75,572,969.8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拟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375,572,969.8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经营管理,改善经营业绩。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主要产品有电力和热力两大类,共有电力、工业蒸汽、高温水和供暖四个品种。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通过燃煤锅炉燃烧煤炭原料生产热水,对外供热。二是采用热电联产方式进行供暖,即通过公司所属电厂生产电力、蒸汽及高温水,再经由电网和热力管网输送,实现对外供电和供热。其中,供暖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确定;工业蒸汽和高温水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电价则随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而变化。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煤炭,依靠外部采购取得。三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庄河环海自2025年11月起调整供热模式,由原先单一自供方式,转变为外购热量与自供热相结合的模式。

3、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宏观政策导向明确,能源绿色转型提速

2025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建设能源强国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的重要目标。在巩固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大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行业将进一步聚焦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两大核心任务,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方向转型的步伐持续加快。

(二)热电联产定位清晰,民生供热属性凸显

公司所处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行业,兼具能源保供与民生保障双重属性。热电联产在节能减排、能源利用效率、电网运行稳定性及环境效益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作为大连地区主城区集中供热的主要企业,公司业务以民生供暖为核心,区域市场地位稳固,供热需求具有刚性特征。

(三)清洁供暖加速推进,煤电升级压力与机遇并存

随着“双碳”战略深入实施,清洁供暖已成为行业发展的主基调。国家层面持续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和散煤替代,优化供热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明确提出实施节能降碳、灵活性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鼓励推广污水源热泵、污泥沼气热电联产等热能利用技术;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能力,对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小热电机组进行关停或整合。上述政策为公司拓展供热市场、实施技术改造提供了机遇,也对现有煤电机组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电机组关停和延寿管理工作的通知》,大连市发改委明确煤电机组原则上只能延寿一次,存量机组延寿压力增大,倒逼公司加快机组延寿合规支持及清洁能源替代布局。

(四)动力煤市场趋于平衡,成本控制面临新常态

2025年,国内动力煤市场在供需调整与政策调控中逐步趋于平衡。随着碳排放双控逐步转向、煤炭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供热企业全覆盖机制持续完善,以及政府对现货市场的有效调控,煤炭市场供应整体充足,煤价运行总体平稳但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冬季供暖期仍存在阶段性供需偏紧压力,非供暖期煤价则有所回落。长协煤签约履约率、宏观经济运行走势、进口政策变化及煤矿安全生产等因素,仍是影响公司燃料成本“保量、控价、稳质”工作的关键变量。

(五)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辅助服务角色逐步确立

“十五五”期间,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将进一步加速,新增用电需求将主要由清洁能源满足。随着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加快建设,煤电功能定位正由基础保障性电源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变。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电力现货市场逐步普及,辅助服务(调频、备用、蓄能)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分时电价、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绿证交易等政策工具协同发力,推动电力资源配置效率提升。

对热电联产企业而言,市场化改革带来的结算价格变化,尚无法完全对冲发电成本上升压力。非化石能源发电持续挤占传统煤电市场份额,公司需在保障民生供热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调峰价值和辅助服务收益,提升综合运营效益。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上网电量16,377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698万千瓦时,增幅11.6%。

完成蒸汽销售量4,771吨,同比减少1.7万吨,降幅77.7%;完成高温水销售量88.3万吉焦,同比减少52.2万吉焦,降幅37.2%。蒸汽及高温水售热量下降系上个供暖期气温偏高、热力需求减少、用户节能意识增强等综合因素影响所致。

公司期末收费面积1,862.4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7.8万平方米,增幅0.97%。

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6.05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01亿元,主营业务成本5.38亿元,净利润-0.95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主营业务毛利润0.54亿元,实现正向增长,经营质量呈现实质性改善。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3月27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登记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邮政编码:116001

联 系 人:郭晶、秦佳佳

联系电话:0411-84498127/84498126

联系传真:0411-86664833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以往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折旧将增加1,161.19万元、其他收益增加163.33万元,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因此减少997.86万元。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庄河环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河环海”)的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若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庄河环海黑岛电厂热源接入暨相关配套管网及供热站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60%,并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公司将逐步采用清洁外购热源替代原有燃煤供热模式,除张屯锅炉房外,其他燃煤锅炉均已停运。

根据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8月6日出具的《关于保留城区集中供热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情况说明》(庄住建函〔2025〕104号),相关燃煤锅炉需保留两年以应对突发情况。为此,公司拟将庄河环海已停用锅炉及相关资产的折旧年限,由原定折旧年限变更为剩余使用年限2年,并据此计提折旧。

同时,对停运锅炉相关的环保改造设施按2年加速折旧,其对应的递延收益也按相同年限加速摊销,结转至其他收益。该笔递延收益为环保提标改造补助,截至2025年5月1日账面余额888.00万元,系2021年庄河环海公司收到的大连市庄河(北黄海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锅炉补助款,依据《关于印发庄河市“禁燃区”燃煤锅炉整治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庄环发〔2016〕30号)取得,属于2016年环保提标改造补助。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按剩余年限计提折旧的期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三)会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固定资产折旧如下:

2.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如下: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折旧将增加1,161.19万元、其他收益增加163.33万元,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因此减少997.86万元。

(五)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后三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后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210A003749号】,未发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中所述的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期间以及折旧年限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与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6-00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以及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客观条件,并参照大连市国资委关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的指导精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⑴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无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⑵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发放方式为每年发放两次。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3、其他说明

⑴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兼顾了市场通行实践与内部公平,有助于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稳定核心管理团队、促进公司战略实施与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各位董事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均予以回避,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6-00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210A004269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5,572,969.82元,实收股本为404,599,6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煤炭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煤炭作为公司核心原材料,其价格波动是影响经营业绩的关键外部因素。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及市场供需关系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煤炭市场价格在经历历史高位后,自2024年起呈现明显回落趋势。这一变化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控制产生了积极的边际影响,为主要业务减亏创造了条件。然而,由于终端电价、热价受政策调控等因素制约,其调整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刚性,使得报告期内煤炭采购价格仍持续运行于公司盈亏平衡点之上。因此,源自原材料端的成本压力虽边际缓解,但尚未得到根本性解除,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空间持续承压。这也是公司主营业务自2021年以来持续处于亏损状态的核心原因。

2.环保改造带来的历史财务负担

为响应并满足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要求,热电联产行业经历了持续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期。公司在前期进行了大规模的环保资本投入,相关资产产生了高昂的折旧费用,且投资资金推高了负债规模与利息支出。这部分固定成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持续影响公司利润,并导致了资产负债率高企,构成了公司经营亏损的内部结构性原因。

三、应对措施

为确保公司稳定运营并推动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已制定并实施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旨在优化现有业务、控制核心成本,并积极探索新的增长路径。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生产与成本精细化管控

·优化运行与调度:持续优化热源及管网运行方式,加强生产、供应与销售环节的高效对接与动态联动,力求在主城区运营中实现服务质效与经营规模的协同提升。

·严控采购成本:深化原材料采购管理,通过积极争取并提高长协煤炭合同比重,增强供应链稳定性,以更优的成本获取质量可靠的煤炭资源,从而直接促进生产成本的降低与整体效益的优化。

2.探索市场化经营与增长路径

在稳固主业的基础上,公司正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手段增强内生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6-006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宜,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春红,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鹏,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按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适度优惠后计算审计费用。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6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为公司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确定的年审报酬合理,审议支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为保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人民币65万元,并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6-00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2025年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情况、股东会决议落实情况、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总经理2025年度工作报告》。2025年,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贯彻董事会决策部署,围绕减亏扭亏核心目标,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改革转型等各项工作,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态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通过召开定期会议、开展专项沟通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勤勉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完善与财务规范水平提升,促进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与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会董事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投资、财务、公司治理及其它有关事项的详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体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的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0.95亿元,同比减亏35.1%。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走低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带动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但由于对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影响,公司本期业绩仍为亏损。2026年主要经营指标: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9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94,714,204.5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80,858,765.30元,年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375,572,969.8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210A004269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75,572,969.82元,实收股本为404,599,6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报告》,报告对公司2026年度面临的经营环境进行了分析,确定了2026年度经营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经营层将以“强基础、见效果”为主线,紧扣董事会确定的“减亏扭亏”核心目标,聚焦“安全固本、管理增效、改革赋能”三大路径。通过筑牢安全生产根基、深化精细化管理、加快市场拓展与热源转型,着力解决当前制约发展的短板弱项;同时,以市场化改革激发组织活力,以优质服务提升品牌价值,确保各项战略举措落地见效,全力推动公司经营业绩与核心竞争力迈上新台阶,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以及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客观条件,并参照大连市国资委关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的指导精神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杰、官喜俊、朱丽萍、沈军、李心国、刘思源、陈弘基、刘晓辉、张婷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本项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沈军、刘思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预算情况、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65万元。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确定的年审报酬合理,审议支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题如下:

1、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6-00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由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94,714,204.5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80,858,765.30元,年末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75,572,969.8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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