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辛圆
3月25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3月26日的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介绍了财政部门在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面所开展的工作。
郭阳表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解决失能人员照护难题,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一项重要措施。财政部立足职责,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积极支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
“此前已通过试点探索积累经验。财政部配合国家医保局指导试点地区完善政策设计,探索建立各方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试点地区的参保范围从职工人群起步,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到了居民。为了支持参保工作,试点地区结合自身的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包括对参保居民给予补助,对参保困难人群给予资助等,这些都为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政策积累了有益经验。”郭阳说。
郭阳特别提到,《意见》和八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要建立健全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的多元筹资渠道。郭阳具体介绍,对参保城乡居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对特困人群、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给予分类资助。这些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在202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中已经作出了相应安排。
“这些补助资金都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我们在2026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中已经作出了相应安排。”郭阳称,考虑到各地居民参保工作有逐步推开的过程,今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助会按照各地预计的参保人数先实行预拨,到下一个年度再根据实际参保人数进行据实结算,确保补助资金能够足额拨付。今后,随着参保人数增加,财政补助力度还会继续加大。
在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方面。郭阳提到,《意见》和八部门实施方案都作出明确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跟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一样,都要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并且明确把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要求科学编制基金收支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郭阳表示,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强基金财务预算管理,明确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的具体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为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