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法对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法治日报社联合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开展了“‘书·法’系列活动之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活动。
2020年7月11日,由法治日报社主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先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21部法律法规。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作品: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作者:中国法官文联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 杜训贵
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作品: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作者: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原主任 王远乐
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发现同级负有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应当及时发出普法提示。有关部门、单位收到普法提示后,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反馈相关情况。
作品: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作者:长葛市人民法院原副科级审判员 孙长峰
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作品: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九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俊旭
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有关部门、单位收到普法提示后,未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作品: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六十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刘建中
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六十条 违反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