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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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关于气候融资制度的技术和统计报告,指出当前的气候融资体系存在诸多方面不足,尤其是在透明度、问责制和有效性方面问题突出,限制了其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气候融资增量不足。报告指出,当前大部分气候融资并非额外增量,而是统计口径变化后,替代了原有的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只有少数国家的气候融资达到了超过其国民总收入0.7%的官方发展援助基线标准。这意味着气候融资并未真正增加,而是对现有援助预算的重新分配。报告还指出,部分国家将原本用于其他发展领域的资金重新标记为气候融资,导致传统发展援助领域(如减贫、教育、卫生)的资金减少。
双重计算普遍存在。报告指出,由于缺乏对气候融资和官方发展援助的明确定义和共同会计标准,捐助方常常将同一项目同时归类为官方发展援助和气候融资,导致资金流的双重计算。报告还注意到,由于用以标识项目气候目标的标记系统存在滥用,有许多主要目标并非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项目被划定为气候项目,这种做法进一步加剧了气候融资双重计算问题。
债务风险面临加剧。数据显示,近来气候融资中非优惠贷款(即市场利率贷款)的比例显著增加,这些贷款可能加剧受援国的债务负担。当前有越来越多的由多边开发银行提供的非优惠贷款被计入气候融资,但这些贷款对受援国而言可能并不具备可持续性。报告强调,对于适应气候变化的项目而言,非优惠贷款尤其不合适,因为这些项目往往无法产生足够的经济效益来偿还贷款。
效果透明度存不足。报告指出,目前没有统一的指标或框架来衡量气候融资项目的实际影响,导致不同项目之间的比较和评估变得复杂。某些项目虽被标记为具有显著气候目标,但项目描述中并未明确说明其具体的气候影响,甚至有些项目与气候目标关联性较弱。与此同时,捐助方很少公布其资助项目的预期气候或发展影响,这使得评估项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变得困难。
多边银行作用倒挂。报告指出,多边开发银行通过杠杆作用显著增加了其气候融资的承诺额,但这些资金往往来源于国际资本市场的额外融资,而非捐助方的直接贡献。由多边开发银行提供的气候融资项目更多地反映了捐助方的利益而非受援国的需求,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佳。出现这一问题的深层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在多边开发银行决策过程中的代表性不足,可能导致气候融资项目与受援国的实际需求脱节。
综合施策提高气候融资效能,报告指出,针对当前气候融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综合性措施,提升融资效能,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需要防止双重计算,防止同一资金流同时计入官方发展援助和气候融资目标。对于具有双重目的的项目,按比例分配资金,一部分计入官方发展援助,另一部分计入气候融资,确保每类资金只计算其相应的部分;需要优先支持双赢项目,支持那些对气候和发展均有显著协同效益的项目,如可再生能源项目、可持续农业等,发挥协同效应,确保其符合国家主导的发展计划和结构转型目标;需要标准化衡量影响,使用标准化的指标和框架公布有关项目的预期气候和发展影响,确保可比性、问责制和有效性,以提高项目透明度;需增加资金承诺,由捐助方增加总体资金承诺,以满足官方发展援助和气候融资目标,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导致的气候融资质量下降,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创新融资工具,使用担保、特别提款权再分配、储备为基础的融资等工具,扩大气候融资规模,同时不影响官方发展援助预算。在使用这些工具时,应确保融资条件对受援国而言的可负担性,避免加剧债务危机;需要改革多边开发银行治理,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多边开发银行决策过程中的代表性,在多边开发银行的治理结构中平衡捐助方和受援方的利益,确保气候融资项目既符合捐助方的战略目标,又满足受援国的实际需求,确保气候融资项目更好地满足受援国的需求和优先事项。(经济日报记者 梁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