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宋辉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理财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至6级和S级,并分别明确不同等级理财公司的风险特征和分类监管措施。
不同等级机构将面临差异化监管措施。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这将对理财公司业务发展产生关键影响。
《办法》明确:1、2级理财公司经营稳健、风险状况较好,监管上以非现场和常规监管为主,优先支持开展养老理财等创新试点类业务;3、4级理财公司存在一定或较多风险问题,监管上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采取必要纠正措施,控制增量风险,压降存量风险,防范风险扩散;5、6级理财公司存在严重风险问题,监管上需实时跟踪风险变化情况,从严限制和化解高风险业务,有序实施风险处置或市场退出;S级理财公司为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理财公司,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曾刚分析称:1、2级理财公司将打开业务增量空间,头部理财公司优势将进一步放大;3、4级理财公司面临增量风险严控、存量风险压降的要求,部分高风险业务拓展将受限;5、6级理财公司被从严限制高风险业务,甚至面临市场退出,业务经营将进入收缩整改阶段。
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获悉,截至2025年12月末,全国32家理财公司存续理财产品规模30.7万亿元,占市场全部理财产品总规模33.3万亿元的92%,已成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部分理财公司存在发展定位需进一步明确、专业投资能力有待提高、净值化转型仍需深化、风险管控不够完善等问题。
《办法》设置了公司治理、资管能力、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六大评级模块,分别赋予10%、25%、25%、15%、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针对性设置加分项、扣分项、级别调整因素,对理财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曾刚说,评级指标权重凸显监管导向。资管能力与风险管理各占25%核心权重,意味着投研能力、产品设计、风险防控将成为理财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抓手。这将推动理财公司加大投研团队建设,完善风控体系,摒弃单纯规模扩张的粗放模式,转向精细化资管能力提升。
“理财公司若评级下降,将不得新增对应业务,次年若未恢复相应业务,又需压降存量。”曾刚认为,这将倒逼理财公司将监管评级管理融入日常业务中,以避免因风险问题导致业务版图收缩。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办法》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并重,将促进监管资源配置与机构经营能力、风险状况相适应。通过发挥评级“指挥棒”作用,可督促理财公司树立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推动理财公司对标行业先进,查找差距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