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母公司早在4月就被强制停牌的宝马4S店,却在7月仍开展自营储值活动。宝马品牌方直到门店关停一个月后,才向车主发送解约提示短信。此时,车主刚刚充值的维保服务不仅无法使用,更关键的是,被踢出品牌授权体系的店面,即便继续提供服务也不被宝马认可,反而还会影响车辆的官方保修。
律师认为,此次宝马解除经销商授权风波,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与财产安全权。宝马作为品牌授权方,必然负有监管责任。若宝马在终止经销商授权或发现其经营异常时,未及时向消费者提示风险、有效拦截预付款收取行为,则存在明显的管理过失。同时宝马的授权取消行为,间接导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应履行其作为品牌供应商应尽的售后兜底义务。
汽车售后服务是服务消费中低频次、高客单价、强信任依赖、重安全保障的核心服务品类,其预付费售后、授权维保、原厂保修等环节长期存在信息不对称、权责界定模糊、维权取证成本高等痛点。崛起的造车新势力正在推动汽车销售与服务模式革新,传统4S店的转型也全面铺开。在这场行业调改、精简、转型的大变革中,守护既有车主的合法售后权益,杜绝消费者沦为行业转型的牺牲品,是汽车品牌方无论如何都无法推卸的核心责任。
门店关闭后,宝马才发送解约提醒
在这场经销商关店的风波中,以苏杨为代表的宝马车主,对宝马方面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为什么经销商关店后,宝马才发布解约提醒;二是宝马是否在更早时刻已通知过经销商解约,但双方均未及时告知车主,导致车主权益受损。
以苏杨的经历为例。2025年7月,这位宝马X4车主在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服务权益可全国通用的情况下,在上海徐汇宝信4S店花费1万余元购买了自营维保服务,用于车辆后续的保养和维修。
8月29日,苏杨收到了宝马官方发送的提示短信,称近期广汇宝信集团(上海徐汇宝信母公司)汽车业务存在调整,仅限于在广汇宝信集团兑付的售后产品或保险产品,并非宝马官方直销产品,无法由非广汇集团的宝马授权经销商或MINI授权维修商兑付或提供相关服务。
收到提示短信时,苏杨购买的1万余元服务仅使用过一次,剩余大半尚未消费。9月,当他终于抽出时间前往该4S店进行询问时,却发现门店早已“人去楼空”。
针对门店关闭早于解约提醒的质疑,宝马中国客服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并未查询到宝马中国曾在2025年8月发送过与“广汇集团业务调整”相关的短信。宝马中国客服称,徐汇宝信于2025年10月15日正式与宝马中国解除授权,后台记录显示,宝马中国在2025年10月9日发送了将取消该门店经销商授权的短信。
但苏杨及其他几位在徐汇宝信购买了自营维保服务套餐的车主均表示,从未收到过有关宝马取消该门店经销商授权的通知,且他们并未更换在宝马系统登记的手机号。对此,宝马中国客服认为,车主未收到短信,可能由于手机后台拦截等问题导致。
值得注意的是,苏杨等车主提供的图片时间显示,上述徐汇宝信宝马4S店于2025年9月12日就已关闭。“关店后宝马中国才发送解除经销商授权的通知,显然为时已晚。”苏杨表示,汽车售后属于低频次的到店服务项目,车主很难及时发现经销商的经营倒闭迹象。而宝马作出解约的决定,必然经过了前期的细致调研,显然早已知晓经销商存在重大经营问题,既不给消费者预留缓冲期,还放任其售卖自营服务,甚至在门店关闭后才发布相关提示,这些都是导致自己权益受损的原因。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车主们质疑的“宝马是否在更早时刻已通知过经销商解约”“宝马显然早已知晓经销商存在重大经营问题”,这两点其实均有迹可循。
宝马早有取消包括徐汇宝信在内多家4S店授权的意图,这一点从徐汇宝信母公司广汇宝信集团的两份文件中便能清晰窥见。其中一份文件显示,宝马决定自2025年3月31日起,撤销广汇宝信旗下10家经销网点的宝马汽车销售授权;2025年8月12日的另一份文件进一步披露,宝马将于当月中旬左右,陆续撤销广汇集团大部分经销网点的宝马汽车销售授权。尽管徐汇宝信不在首批被取消授权的门店之列,但该店面临被解除授权的风险已昭然若揭。
而广汇宝信集团自身的经营风险,其实比授权危机暴露得更早。该集团在投资者关系板块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在2025年1月就曾被短暂停牌,后因未能按期披露2024年全年业绩,于2025年4月1日被强制停牌,截至目前仍未复牌。
解约4S店虽可修车,但影响质保
针对苏杨等车主在徐汇宝信4S店未使用的门店自营服务套餐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宝马中国表示,非宝马官方服务,车主需自行联系广汇集团处理。但目前广汇集团官方电话无法接通,其他宝马4S店也以销售主体不同为由不予承接相关服务套餐。
被宝马解除经销商授权的不只是徐汇宝信4S店,还有运通嘉宝4S店。与徐汇宝信4S店“人去楼空”不同,运通嘉宝4S店的店面没有消失。但在运通嘉宝4S店充值购买服务的宝马5系车主朱女士依然陷入两难境遇:在门店充值的钱退不了,在门店进行维修保养官方也不认可。
朱女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运通嘉宝门店现在已不再销售宝马汽车,但目前仍可提供维修保养等服务。在得知运通嘉宝4S店被宝马官方解除授权后,她曾多次向运通嘉宝提出退还此前充值、目前还未使用的3000元,但门店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退款。
在运通嘉宝拒绝退款之后,朱女士试图寻求宝马官方的协助,但宝马中国方面表示,运通嘉宝的宝马品牌授权于2025年10月31日终止,在运通嘉宝购买的仅限于在运通集团使用的售后产品,将由运通集团提供解决方案。
宝马中国客服建议朱女士,继续在该门店享受售后服务,但朱女士对这一解决方案并不认可。“宝马客服给出的理由是,我是向经销商购买的门店自营服务,而并非向宝马官方购买。”对此朱女士表示,她选择在运通嘉宝4S店充值购买服务,看中的是门店具有宝马官方授权资质,并非经销商集团本身。如今,门店失去宝马官方授权,与当初购买时的资质条件发生了变化,属于“货不对板”。
更让朱女士担心的是,若在非宝马官方授权门店进行维修保养,将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质保。“如果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宝马可能会以车主未按要求全程在官方授权门店进行维修保养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以及进行延保服务。”
目前,朱女士所在城市所有运通集团旗下的宝马4S店,均被宝马官方解除经销商授权。一位运通集团的工作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经销商门店陷入“卖一辆、亏一辆”的经营困境,因此停止了新车销售业务,但售后服务仍是门店获利的重要环节,所以继续进行维修保养等业务。目前运通嘉宝使用的车辆配件也依然从宝马官方渠道订购,工时费还有一定优惠。
同时,这位运通集团的工作人员也印证了朱女士的担心并非多虑:“因为失去宝马官方授权,维保记录无法录入宝马系统,不能在宝马系统显示,如果车主的车辆仍在三年质保期内,或是购买了延保套餐,后续质保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对此,宝马中国客服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运通嘉宝被取消经销商授权后,相关公司已不具备维修保养宝马以及MINI车辆的资质。车主在失去经销商授权的门店进行的维修保养将不计入宝马官方系统,有可能会影响质保,但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就后续如何保障车主权益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宝马中国发去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被蚕食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从本质上来看,宝马车主们面临的是预付费用无法兑现的权益受损问题。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表示,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但却未按原约定提供,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财产安全权,应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经销商在明知或应知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时仍继续收取预付款,甚至可能涉及恶意“圈钱”,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均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不过,与一般预付费纠纷不同的是,消费者在经销商处购买服务时,往往更看重的是其背后的宝马品牌。苏杨表示,“我愿意在经销商那里充值,是因为在消费者眼中经销商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品牌方”。
孙宇昊直言,宝马作为品牌授权方,并不能完全切割责任。“宝马在终止授权或发现经销商经营异常时,未及时向消费者披露风险并有效拦截预付款收取,存在管理过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孙宇昊指出,宝马在终止授权这一直接影响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事项上,仅以短信方式通知且存在遗漏,未能尽到审慎通知义务,应在因其过错导致消费者损失扩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并履行其作为品牌供应商应尽的售后兜底义务。
孙宇昊的观点,也有着明确的部门规章支撑。2017年由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就明确规定,供应商发生变更时,应当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应当及时通知消费者,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结合这一部门规章,孙宇昊进一步指出,当4S店失去授权后,其法律身份已从“品牌授权服务商”转变为“独立维修厂”,提供的服务不再是消费者当初购买的“品牌授权4S店服务”,保养记录不被官方认可。当服务提供方身份已发生根本变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主张解除合同。“宝马的授权取消行为间接导致消费者权益严重受损,其有义务配合消费者解除原服务合同或协调其他授权门店按原条件承接服务。”
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建坤也认为,宝马必然负有监管责任。宝马享有对经销商招商、管理、考核的权利,权利和义务对等,宝马也须对经销商行为做审慎监管,车主往往是基于宝马品牌信誉进行的消费,宝马享受了品牌带来的商业利益,自然要为经销商的品牌相关经营行为承担监管责任。
车主与独立法人4S店签署的服务合同,宝马并非合同当事人,原则上不直接承担4S店的债务违约责任。不过,如果4S店在销售过程中,让车主有充分理由相信其代表宝马,且宝马对此未尽到明显的区分提示义务,车主可主张构成表见代理,要求宝马承担责任。“若认定宝马在经销商准入、资金监管等存在重大过失,或为了维护品牌长远利益,宝马应考虑启动先行赔付机制,再向跑路经销商追偿。”王建坤认为。
为杜绝此类现象频繁发生,王建坤建议,未来相关监管部门应强化预付款资金监管,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品牌方对其授权经销商的预付费业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先行赔付责任。在品牌层面,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售后电子合同与支付系统,同时完善授权协议与退出机制,保留追偿权。
北京商报记者 蔺雨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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