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6-017
物产中大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韩璐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韩璐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另外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及就任时间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韩璐:女,1972年2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曾任浙江省直机关团工委副书记、书记,浙江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副书记、省直机关党校校长,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省直机关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6-016
物产中大十一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选举陈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陈新董事长提名,聘任陈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2.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陈孝总经理提名,聘任骆敏华女士、罗畅先生、李兢先生、张飚先生、陈明晖先生、胡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3.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陈孝总经理提名,聘任骆敏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4.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陈孝总经理提名,聘任陈明晖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陈新董事长提议,聘任何枫女士、杜昕女士、张旭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简历
陈新:男,1970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衢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等职。2022年1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孝:男,1978年1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地方预算处处长、经济建设处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浙江省金华市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骆敏华:女,1968年12月出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风控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金运营中心总经理,纪委委员、职工监事,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监事长)。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罗畅:男,1973年12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钢基建技改部副部长,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副处级管理人员,浙江杭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在外职工服务中心主任,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省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李兢:男,1978年5月出生,2002年4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民品室副主任、主任,市场营销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2017年7月入职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张飚:男,1969年11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明晖:男,1970年3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现代流通部部长、物流中心主任,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流通部部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敏:男,1972年2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流管理中心副主任,天虹物资贸易公司党委书记,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主任,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何枫:女,1983年10月出生,200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2020年8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资深经理。
杜昕:女,1983年11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经理(部门负责人),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财务部副总经理。
张旭慧:女,1984年10月出生,2007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副部长,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助理。2020年8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综合监督部、审计部、公司律师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15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董事陈孝、许强,独立董事陈三联、王会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副总经理罗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 金如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