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18号一楼VIP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2,126,387 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振友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6人;
2、董事会秘书韦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翁思雪、王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振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6年3月12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参与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激励对象对应的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6名调整为105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12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80.00万股,约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4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26年3月12日,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3月12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3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14)。
3、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事项及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参与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6名调整为105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述授予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明确意见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2026年3月12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3月12日
2、授予数量:280.00万股
3、授予人数:105人
4、授予价格:11.2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 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满足归属条件而不得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考核年度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样受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的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说明: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
2、在授予限制性股票前,激励对象因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而不能获授的权益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获授的权益,由董事会将前述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或直接作废处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或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3月12日,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本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式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以2026年3月12日为基准日,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22.01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14个月、26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1768%、16.3804%(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年、2年历史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643%、1.3614%(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1.2239%(公司近2年平均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同时将根据各期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比例进行摊销。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说明:
1.上述预计摊销成本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可归属人数、实际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等因素有关。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激励计划可能产生的股份摊薄影响。
2.上述预计摊销成本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的摊销成本对有效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所带来的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将远高于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12日,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3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14)。
(三)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事项及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参与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6名调整为105名,授予的权益总数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查询期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1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14名核查对象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及市场公开信息的判断而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要求,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内部员工及中介机构及时予以登记,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共有1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14名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前,其交易行为系完全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及市场公开信息的判断而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本次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