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3月12日上午,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四个决议草案,审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审议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草案。(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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