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今日发布公告,提名杨志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告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杨志清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利害关系或密切关系。声明确认,被提名人杨志清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独立性要求。其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运作。声明同时承诺,杨志清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大量股份,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或提供相关服务,符合独立性的各项规定。本次提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当选,杨志清将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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