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百川股份,证券代码:002455)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审议通过两项重要议案:一是决定提前赎回"百川转2"可转换公司债券,二是同意对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触发提前赎回条款 "百川转2"将终止上市
公告显示,百川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2"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告,自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53元/股)的130%(即9.79元/股),已触发"百川转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及自身情况,决定行使"百川转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百川转2"的具体赎回安排将在公司后续发布的《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中详细披露。
同步推进子公司增资 强化业务发展基础
在同次董事会上,百川股份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样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百川股份的重要子公司,此次增资将有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支持其业务发展。
关于本次增资的具体方案,公司将在2026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中详细说明。
百川股份表示,上述两项议案的通过和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了解相关事项的具体进展。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铁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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