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民生小事”入典,城市“精治”作答
□本报评论员
油烟扰民找谁投诉?广场舞噪声谁来管?窗外刺眼的广告屏该谁负责?……这些家门口的“烦心事”,如今有了一个共同的破题路径——生态环境法典。
3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作为我国继民法典后,即将呼之欲出的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不仅着眼“国之大者”,也将目光投向了油烟、噪声、光污染等“民生小事”,这既体现了法典编纂的创新性、前瞻性,也是对群众呼声的系统性回应。
为何这些小事能够“入典”?因为小事不小,背后连着的是城市“精治”大文章。
以“光污染”为例,全国人大代表王绍南在调研中发现一个普遍困境:“光污染、噪声等治理往往存在监管职责交叉不清的问题,群众投诉常常不知道找谁。”住建管景观、城管管广告、生态环境管验收——各部门依据单一法规行事,看似各司其职,实则容易陷入“九龙治水”的真空地带。这种“看得见、管不着”的困局,折射出的正是城市管理的“碎片化”。
此次草案的亮点,正在于用“多管齐下”的协同思路破解这一困局。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防治标准、织密监管网络,将分散的治理力量“穿针引线”,织成一张覆盖城乡、贯穿基层的协同之网。从广场舞的时段音量到广告屏的亮度标准,从清晨垃圾清运到深夜餐饮油烟,每一件“小事”都有了可操作的法治依据。
精细化治理,也是激活城市内生动力的关键。
就在今年1月,由成都牵头研制的《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公园城市建设领域首项国家标准。8年建成天府绿道超1万公里、各类公园1500余个,市民推窗见绿、出门入园,一年能遥望雪山80多次……这套涵盖自然生态、人居环境、城市治理等五大维度的评价体系,有力证明着精细化的治理理念与城市的活力宜居,从来是并行不悖的。当一条绿道串联起千家万户,当一盏路灯既照亮商圈又不惊扰安眠,这样的“精治”,正是城市品质跃升的底气。
“民生小事”入典的深层逻辑,是用法治方式倒逼城市治理由粗向精。它要求城市不再满足于“有没有”,而要追求“好不好”;不再止步于“建成了”,而要更关注“用得上”。
小事见大治,作答见初心。城市发展的速度,最终都要落脚于市民生活的温度。以法治为纲、以精细为要,把群众的“烦心事”当成治理的“分内事”、办成民生的“暖心事”,方能兼备“里子”与“面子”,而这也正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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